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残疾人享受平等法律保护  巫溪县塘坊乡开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作者:肖宗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66  更新时间:2008/7/15 12:18: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残疾人享受平等法律保护  巫溪县塘坊乡开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重庆法制网讯(通讯员 肖宗海)7月10日,巫溪县塘坊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请来8个村和一个街道社区的支书、主任、会计共计30多人,共商残疾人法律援助便捷措施。

    座谈会上,学习了《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残疾人保障法》,使与会人员明确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拟定出以下工作机制。

    发放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系卡。首先由各村推荐5-6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报塘坊司法所,然后由塘坊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填发联系卡,发放到残疾人手中,上面有法律援助范围、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及提供法律援助联系人、电话。

    乡村社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乡政府由法律援助工作站牵头,村社分别以支书和社长为责任人构成的援助网络,村社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和情况反馈,协助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援助,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

    建立残疾人台账。塘坊乡法律援助工作证与乡民政办联系,摸清全乡有多少残疾人,建立档案,以利来年法律援助残疾联系户的动态管理。为便残助残,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奠定基础。

    制定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制度。对残疾人联系户,社干部每10天到残疾人家一次,村干部每20天要到残疾人家,对残疾人进行家访,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季度要求与残疾人联系一次,了解他们有什么要求,保证他们获得有效的帮助;残疾人需要法律援助时,降低援助门槛,简化审批程序,不受经济是否困难的限制,做到“应援尽援”。

本篇文章来源于重庆法制网(www.cqfzb.com)-投稿:cqfzb@126.com  原文链接:http://www.cqfzb.com/n25397c32.aspx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