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信息员 黄卫东)进入六月份以来,内蒙古五原车站派出所连续查获多起旅客携带的各类危险品。2010年6月1日8时20分,五原所执勤民警孟建军在五原车站“三品”查危口工作中,查获旅客阿某某 (男、30岁,准备乘坐1718次到前旗)行李包内携带的气筒(金星牌,150g)一筒。8时35分,查获旅客郑某某(男,32岁,准备乘坐2635次列车到银川)行李包内携带的气筒(金星牌,150g)一筒 ;6月3日、6日,五原所执勤民警又分别查获旅客携带的打火机气筒两个,民警对携带危险品的旅客分别进了铁路有关规定教育后,将气筒收缴。
铁路是人、财、物高度集中、流动性大且运行速度快的复杂场所,一旦有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后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因此,民警提醒大家,一旦有人携带危险品乘车,要主动将危险品交由铁路安检人员和公安人员妥善处理,防止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