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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三项铁律”念牢普法验收“紧箍咒”
作者:姚建国  文章来源:法讯网.com  点击数279  更新时间:2010/7/14 10:36:5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信息员 姚建国) 为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明确“三项铁律”,切实念牢普法验收工作“紧箍咒”,确保用一流的工作业绩迎接验收。

    一是严格日常“考勤制”。采取干部职工会学习等形式,切实加强考勤等工作纪律制度的学习,进一步严格规范上下班签到制度,对上班期间的工作纪律进一步明确,要求干部职工做到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切实拓宽和延长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办事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机关作风形象,进一步严格请假和销假制度。

    二是工作任务“实名制”。在明确工作总负总责人的同时,采取通知、文件等形式将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做到事事有人管、有人抓,人人有任务、有职责的工作局面,为迎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持。

    三是明确工作“问责制”。切实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推行首问责任,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质量不好、敷衍塞责的,单位党组进行谈话教育,并写出深刻检查,在职工会上作自我检讨;经过教育仍然不予改正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屡教不改,导致工作被动、滞后,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当年个人年终考核“不称职”,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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