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提起公诉,公诉方认为杨佳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当天下午,因为长期联系不上杨佳母亲王静(化名),杨佳的姨妈王丽(化名)向北京警方报警,以寻找王静。
上海检方 以故意杀人罪公诉
根据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通报,检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或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等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案卷全部材料,复核了主要证据。查明2007年10月5日晚,被告人杨佳因在沪骑一辆无牌照自行车而受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询问和盘查。之后,杨佳向公安机关投诉并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万元等要求。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杨佳因其提出的精神赔偿等要求未被公安机关接受,竟预谋并携带犯罪工具,闯入公安机关办公场所,持刀连续故意杀死正在工作、赤手空拳且猝不及防的6名民警,还杀伤其他毫无防备的3名民警和一名保安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就在上海启动这一司法程序的同日,杨佳的姨妈也在北京报警,称杨佳的母亲失踪。杨佳的母亲一直被认为是袭警案中,可能了解杨佳此前遭遇的情形和心路历程的知情者,大批媒体记者在京沪两地寻找她,并希望从她那里得到杨佳袭警案的另一角度解释。
杨佳亲属 向派出所报杨母走失
杨佳袭警案发生后半个月里,杨佳的姨妈王丽与杨母王静失去一切联系。7月2日,王丽曾给王静家里打电话,但没人接听。7月5日,王丽去慧忠里王静家寻找未果。此后,王丽想尽一切办法联系王静都未能如愿。
因王静曾被警方带到大屯派出所调查,7月13日和14日,王丽连续两天到大屯派出所打听王静的下落。派出所宋警官告诉她,王静确实曾被警方带到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但王静调查结束后便自行离开派出所。宋警官告诉王丽,她可以到王静家中及其退休前所在单位寻找,如果还没有结果,可以向警方报王静走失。
在多方寻找未果后,昨天下午2点20分,王丽持王静照片来到大屯派出所向警方报王静走失。在办理完走失人口登记手续后,王丽询问王静从派出所离开的日期。彭警官称,王静是7月4日自行离开的派出所,其他情况他并不知情,“因为让王静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的不是我们派出所,是上海警方”。
王丽请求警方帮忙找到王静,因为她从媒体上得知,杨佳称只接受他母亲请的律师为其辩护。彭警官说,将帮王丽联系对此案知情的人员,包括上海警方,一旦有王静的消息,警方将会尽快通知王丽。
此前,曾有报道说,杨佳的母亲被上海警方带走协助调查。昨天,记者致电上海市新闻发言人助理房杰,他表示自己在外出差不了解情况,并建议记者向上海市公安局新闻科了解情况。上海市公安局新闻科科长杨烨,以“不接受电话采访”和“不知情”为由拒绝回答是否知道杨佳母亲的行踪。
父聘律师 被告知杨佳已聘请律师
昨天上午,由杨佳的父亲聘请的北京律师熊烈锁再次被拒绝接触杨佳,并被告知,杨佳已经自行委托了律师。
昨天上午,上海市看守所拒绝熊烈锁接触杨佳,熊烈锁因此分别向上海市检察院和上海市公安局的信访部门反映投诉此事。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的警官接到投诉后,回复熊烈锁称已经和看守所领导沟通过,因为检方称杨佳已经聘请了一名律师,所以才拒绝熊烈锁会见,但该警官没有透露杨佳所聘律师的姓名和详细信息。
因为还没看到相关委托书,熊烈锁表示暂时还不确定杨佳到底请没请律师。他强调,在15日与检察院沟通时,检方的说法还是杨佳尚未聘请律师。
当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相关人员告知熊烈锁,他们已向杨佳转告了其父亲已为他委托律师的情况,但杨佳明确表示,自父母离异后,他长期与母亲共同生活,父亲已多年未来看他,也无经济往来,只希望由母亲出面请律师,父亲请的律师不作考虑,并再三表示,“除我母亲外,任何人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的父亲。”这份杨佳亲笔签名的笔录已于前天下午由检方向熊烈锁出示。
熊烈锁说,他多次试图联系杨佳的母亲,但没有任何结果。因为与杨佳父亲所签律师协议是代理杨佳审查起诉阶段,但目前检方公诉后该案件已经进入到审判阶段,超出了他的代理范围。
本报记者 于杰 王鹏 唐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