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高纪勇)山东济宁市一男子为了偿还自己所欠下的贷款,在还款期限即将到来之际,情急之中竟然去盗窃别人家钱财,本来想凭此偿还贷款,没有想到不仅钱没有还成,还将自己送进牢房。
9月22日19时许,任城公安分局二十里铺派出所110巡逻民警象往常一样正在辖区街面巡逻,当巡逻至某街某小区一单元楼门前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神色慌张的从一楼栋里跑出来,行迹十分可疑,看见巡逻民警掉头就跑,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断定此人一定有问题,遂立即追了过去,追了大约60米将其抓获,民警当场从其身上发现1000多元现金及一条金项链,民警在对其进行询问时,该男子支支吾吾,无法说明其合理来源。
经审查,该男子郭某(男,36岁,梁山县某村人)供述了自己为了还贷款,迫不得已进行盗窃。原来,郭某一年用自己家房子抵押贷款了2万元钱,眼看离还款期限越来越近,自己家里没有能力偿还贷款,为了换上贷款,情急之下,自己想到了盗窃别人家钱财的主意,2月2日郭某来到济宁任城某小区一住户家里,趁别人不在家,将锁别坏,潜入别人家里翻箱倒柜盗窃了1000元现金以及一条16克的金项链,没有想到刚出楼栋就被正好巡逻到此地的民警发现。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