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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各单位可放职工高温假
作者:谢夷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  点击数916  更新时间:2006/8/17 8:45:5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市政府办公厅昨发紧急通知,休假时间从即日起至高温酷暑天气结束,轮休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做好值班和安全工作

        据重庆晨报讯(记者 谢夷)为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安全生产,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出“关于在高温酷暑天气期间开展轮休”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市民可根据单位安排有序地享受“高温假”。

  近来,我市连晴高温,据气象部门预测,酷暑天气还将持续。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高温酷暑天气结束,全市各单位可组织安排职工轮流休息。轮休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结合各自实际,有序安排,妥善做好值班和安全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生活安定、本单位重点工作正常进行,特别是确保当前抗旱救灾工作。

  昨日的通知再次强调,高温酷暑期间,要确保水、电、气供应,优先满足市民的生活需要。

  据悉,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职工轮休.

 我市四类低保人群可获20元高温补助

  补助对象为城市低保家庭中的“三无”人员、重病人员、重残人员和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人

  本报讯(记者任明勇实习生常劼肖跃东)为了帮助城市低保家庭度夏,我市决定对城市低保家庭中特殊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高温消暑补助。根据民政局昨日下发的通知,本月20日前,我市四类城市低保人群每人可获20元的一次性高温消暑补助。

  四类人员可获补助

  昨天,重庆市民政局向各区县民政局下发紧急通知说,今年以来,我市遭受了50年一遇的特大干旱,近期全市连晴高温,酷暑难耐。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决定对城市低保家庭中特殊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高温消暑补助。

高温消暑补助对象为城市低保家庭中的“三无”人员、重病人员、重残人员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对补助对象给予每人20元的一次性高温消暑补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区县财政安排。

  20日前补助金发放到位

  通知强调,各区县民政局、社会发展局要尽快做好以上4类人员的清查工作,逐一落实到人,务必在本月2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确保他们消暑度夏。

  截至目前,全市有382601户、789416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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