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地方政府调控“走形”,房价未被抑制反而走高
作者:华商  文章来源:华商报  点击数1078  更新时间:2006/8/26 8:35:00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据华商报讯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最新统计结果显示,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7%,涨幅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国家宏观调控再度发力3个月后,国内商品房价格的这一走势令人忧心。实际上,2005年春季以来的商品房市场上,一直就存在着两股力量的博弈: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以稳定房价涨幅为基调的调控政策措施越来越细、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则是各地商品房价格在“涨幅同比下降”的说法中持续上涨,许多城市的房价连创新高。
  房价持续高涨的走势,反映了商品房市场上两股博弈力量的强弱。像土地违法现象一样,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市调控政策“拆招卸力”的做法,成为推高房价的主要因素。本应是高度权威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地方强大的“政绩”需要和商业利益面前被迫转攻为守。

  为化解宏观调控的力度,一些地方政府延期出台执行细则,有选择性地发布土地存量数据,通过“空对空”的会议“贯彻”中央政策,表面上落实宏观调控,背地里推高房价。不久前,珠三角某市对位于城郊的两块地挂牌拍卖,要求建成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房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这是“国六条”实施后该市公开拍卖的首宗“限价地”。但业内人士指出,这两幅地块属于二类住宅地,所在区的住宅均价只有3400元,地块周边住宅均价也不到5000元,开发商根本不敢开出6000元这样的高价。这样的“限价”,还不如说是“抬价”。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