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白水盾 刘建斌 常金恒报道)有两户农民想发财不走正路,竞想到种罂粟的歪门邪道,收获其果实时,被人举报,男人闻风而逃.8月14日二家女主人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二犯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10月,安徽省临泉县人李某与枣阳市鹿头镇邱某分别在鹿头镇某村和刘升镇某村非法种植罂粟近万株.2006年5月6日至8日,被告人潘某(女)、熊某(女)和丈夫李某和邱某,先后对非法种植在上述二地的罂粟实施收获.有目击群众报了案.李某和邱某两个男人闻风而逃,对各自的妻子不管不顾.潘某和熊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于2006年5月11日被枣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1日被逮捕。8月14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和其它有关规定,对二名女被告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