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马龙江 董彦习)山东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接庄派出所在当前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中,为更有效的贴近群众,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工作中,近日会同刑警三中队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轻伤)案件,赢得了群众的满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0年9月19日,赵某某伙同他人窜至济宁市任城区接庄街道十里营村村南塌陷地处,因琐事与十里营村村民樊某某发生争执,赵某某等人挥拳将樊某某右耳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樊某某为轻伤。案发后,接庄派出所办案民警对此案都高度重视积极查证,受害人樊某某主动要求公安机关调解,要求赵某某赔偿他的医疗及其它费用,接庄派出所会同刑警三中队为此对双方多次做矛盾化解工作,但双方因赔偿数额一直未能达成一致。经多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接庄派出所于2011年1月19日对赵某某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按照法律规定樊某某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樊某某此时对派出所和刑警三中队的办案民警心存不满,对民警产生种种猜忌。多次到市级部门进行上访,还是要求赵某某赔偿他的医疗费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办案民警在当前开展的“一对一平安协理,警民心连心”大走访活动中,积极行动,多次召集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征求了樊某某的意见,达到了谅解。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于2011年4月13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某赔偿樊某某的医疗等其它费用,并向樊某某赔礼道歉,取得了谅解。樊某某对调解结果表示很满意,并请求公安机关撤回了告诉,明确表示不再上访,一起长达6个多月的信访案件得以成功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