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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南昌晚报9月23日报道 一名近乎变态的男子,在2006年2月至2008年4月间,每隔一两个月,就会蹲守在校门口,以落单的小女孩为目标,借口请她们带路,然后趁机下手。“具体强奸了多少小女孩,我也算不清,次数有二三十次吧。”熊某最终根据作案地点供述出了18起案件,而警方查实熊某实施的奸淫幼女案件有13起。近日,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进行了批捕。男子被抓后表示,“强奸了多少小女孩,我也记不清”。
2008年4月12日晚7时,家住上海路的小珍(化名),哭着跑回了家。当小珍父亲听到女儿哭述她在路上被人强奸后,立即带着女儿前往派出所报案。
警方根据线索,在南钢北五路一民宅将犯罪嫌疑人熊某抓获。让办案民警震惊的是,小珍的不幸遭遇,不过是揭开了熊某所犯下的系列幼女强奸案的一角。
“帮我带路找我儿子吧”
4月12日正是星期六,13岁的小珍在家和妹妹一起复习功课。当日下午5时许,妹妹说想吃麻花,于是小珍就骑着自行车带着妹妹,到上海路一家商店买麻花。买到麻花后,小珍两姐妹就原路返回。
当两人骑着自行车途经解放西路公交加油站时,遇上一名中年男子骑着摩托车从加油站出来。他将两姐妹叫住了:“小姑娘,这附近有没有网吧,我儿子从昨天下午到现在都没回家,他很喜欢上网的,肯定在网吧上网。”
小珍告诉中年男子前面不远处就有个网吧。中年男子听后,请求小珍带他去,并表示愿意给小珍20元钱。单纯善良的小珍经不住男子的请求,于是让妹妹先回家,自己坐上了男子的摩托车。
“不听话我就杀了你”
小珍没想到,他被中年男子带到了一栋民宅里。一进房间,中年男子就抱住小珍并强行扒她的衣服。小珍见状大叫起来,中年男子于是厉声对小珍说道,“你听话,不听话就不能回家,我会杀了你的。”小珍被吓得一句话都不敢说,就这样被中年男子侮辱了。之后,男子将小珍送到辛家庵,让小珍自己回家,然后骑着摩托车离开了。
当晚7时许,小珍回到了家中,一见到家里的亲人,小珍就放声大哭起来。父亲石某见女儿这个样子,忙问发生了什么事。小珍哭着说:“不能说,说了人家会杀了我们全家。”在家人的逼问下,小珍最终将她被中年男子带至一个房子中侮辱的事告诉了父亲。
“妻子当时不在家”
听完女儿的哭述,石某立即带着小珍前往派出所报警,并在半路遇见了设卡排查的民警。民警听完了石某的讲述后,立即让小珍带路,驱车赶往事发现场。
在小珍的带领下,民警来到南钢北五路,找到了小珍被中年男子强奸的那栋民房。叫开门后,40岁的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民警抓获。据熊某交代,这栋房子是他的住所。他表示在送小珍回去时,曾威胁小珍不要对别人说这件事。他以为小珍被威胁之后,便不敢把事情说出去,于是仍有恃无恐地待在家里。
在审讯时,熊某表示,4月12日下午他不要上班。回家路上他到解放西路公交加油站加油时,看见两个小女孩在路上,附近又没有什么人,于是产生了要奸淫小女孩的想法。将小珍骗上车后,他假装问路和打电话,一路寻找偏僻的地方。后来想到妻子不在家,于是就将小女孩带到了家中。
“强奸了多少个,我记不清”
在对熊某审讯过程中,警方发现,自2006年2月至2008年4月间,曾经发生了多起幼女被强奸案件,受害人所述的被害经历与小珍的经历相似。于是,警方决定将这些案件串并,加大对熊某的审讯力度。
经过进一步的审讯,熊某交代,在过去两年余的时间里,他多次强奸了小女孩,但强奸了多少个,他自己也算不清楚,次数大概有二三十次。
熊某交代,第一次强奸小女孩是在2006年2月17日那天,他骑摩托车到青云谱冶建学校门口,以找儿子为由,将一名小女孩骗至青云谱前万村田间一废弃的小屋内,对小女孩实施了奸淫。
“女孩容易骗,也不敢乱说”
在第一次奸淫后,每隔一两个月,熊某就会去寻找一个小女孩下手,作案时一般选择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作为对象,在小学和中学门口等候单独上学或放学的小女孩,偶尔也会在路上巡守小女孩,然后以找女儿或者找儿子为由,让小女孩带路并表示愿意拿钱给小女孩。然后将这些小女孩带至偏僻的地方或废弃房屋,伺机奸淫小女孩。小女孩不听话的时候,熊某就会进行威胁。奸淫结束后还威胁小女孩不能告诉别人,否则的话会杀了她,而且讲出去也会丢人。
熊某交代,选择小女孩,是因为小女孩容易骗,而且小女孩胆小,在威胁之后,一般不会乱说,不会去报案。
年龄最小的女孩才8岁
最后,熊某从作案地点回忆,共供述出其奸淫女孩18次,其中,在青山湖作案5起,在青云谱作案4起,在南昌县作案9起。范围从南昌县武阳乡、八一乡到上海路一带。最后,熊某还交代,因作案次数较多,回忆可能还不是很准确,交代出的只是大概记得的。
最后,警方根据熊某的交代,查实了熊某实施奸淫的案件13起,其中,年龄最小的才8岁,年龄最大的也只有15岁。其中,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幼女有11人。
近日,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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