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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我是被县里那些人害的,这件事我做错了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中国法宣网作者:李钢 点击数:11208 更新时间:2008/10/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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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周正龙:我是被县里那些人害的,这件事我做错了〗的最新评论:

      周老虎诈骗罪一审判刑两年半他当庭称拍假虎照是为了应付县里的领导:“我都是给县里那些人害的”

      周正龙语录

      谈拍假虎照动机:“县上的人又多次催我,有个领导还专门开车三次到我家,让我去找华南虎。”

      谈虎照事件发展:“后来的事情都是县里给安排的。”

      谈坚持是真虎照:“这件事我做错了。”

      文 本报特派记者李钢(除署名外)

      昨天,在经过了6个多小时的审理之后,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周正龙涉嫌诈骗、非法持有弹药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周正龙的上述指控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公诉机关:

      周正龙为骗取奖金两次造假

      从昨天的庭审中,记者了解到,其实周正龙造假虎照并非只有一次,在2007年的9月27日,周正龙就曾经带着自己女儿买的一部傻瓜胶卷相机以及年画虎,来到自己家附近的山林中,拍摄了一卷假虎照,可是这第一次造假却由于相机质量不好,胶卷全部冲洗失败,所以没有造假成功。

      据公诉机关的指控称,从2006年以来,陕西省林业厅一直派出华南虎调查队到镇坪进行科考调查,周正龙曾担任调查队的向导。在担任向导期间,周正龙听说了如果能够拍到华南虎的照片,可以得到重奖的消息。

      此时的周正龙因为给调查队担任向导,获得了林业局给予的1000元奖金。因此,周正龙萌生了要造假虎照以获得重金的念头。于是,周正龙通过朋友彭会财从别人家里弄来了年画虎,并用自己家里的傻瓜相机进行了如前述的第一次造假。由于第一次没有成功,周正龙又已经通知了林业局自己拍到了华南虎的消息,所以在2007年10月3日,周正龙又进行了第二次造假。

      这一次,周正龙从妻子的堂弟谢坤元(时任镇坪县经贸局局长)处借来了两部相机,一部为长城牌胶卷相机,一部为佳能数码相机。借来相机后,周正龙长途跋涉,来到了距离第一次造假虎照15公里的镇坪县神州湾马道子林区北坡的一块平缓坡地上,将年画虎经过折叠并用胶条粘贴后,拍摄了62张假虎照。

      辩护律师:

      归咎周正龙一人不公平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周正龙则认为自己没有欺骗镇坪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也没有骗取省林业厅的2万元奖金。“我是做了假,但是我不是诈骗罪,我到了林业局的办公室,局长覃大鹏看了我的照片15分钟,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上报,后来的事情都是县里给安排的,县长都在场。后来到西安,开新闻发布会,这些我事先都不知道。”周正龙说。

      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称,周正龙确实是假虎照的始作俑者,但是在他拍完虎照之后,其后的局势发展都已经不在周正龙的控制之下。虎照没有经过严格审查的过程就公布于众,在随后7个月的时间内,在面对媒体的普遍质疑声中,相关部门又采取了拒绝回应的态度,这些都说明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周正龙:

      我是被县里那些人害的

      周正龙在自辩中则坚称自己是犯错误而不是诈骗罪。对于拍假虎照的动机,周正龙强调是为了应付县里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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