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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从2008年12月26日起,相关系列案件陆续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县(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做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包括田文华等人提出了上诉。
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据卫生部统计,此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共导致29万余名婴幼儿出现泌尿系统异常,其中6人死亡。
此外,记者从“三鹿奶粉民事赔偿案件法律援助团”获悉,3月25日下午3时许,代理律师彭剑向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缴纳了一名原告的诉讼费575元,法院已经签发了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这标志着三鹿问题奶粉事件首起民事赔偿案件已经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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