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黑龙江省桦南县发生疑似羊炭疽疫情…
·一个省报记者站站长的亿元传奇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询发布新闻的旅…
·窝里反!《旅游商报》官网头条发布…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两年,忘带食物…
·女子为父追凶20年:嫌犯仍在逃 要给…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员工…
·银行贷款被拒,失信两年主动履行
点击TOP(10)  
·黑龙江省桦南县发生疑似羊炭疽疫情…
·一个省报记者站站长的亿元传奇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询发布新闻的旅…
·窝里反!《旅游商报》官网头条发布…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两年,忘带食物…
·女子为父追凶20年:嫌犯仍在逃 要给…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员工…
·银行贷款被拒,失信两年主动履行
·江西吉安回应“丁义珍”式窗口:紧…
·媒体揭老年代步车乱象:不要驾照 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

窝里反!《旅游商报…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社会新闻 >> 正文
重庆校花照片被贴上遗像墙供人缅怀
文章来源:重庆商报 中国法宣网作者:-- 点击数:1424 更新时间:2008/7/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重庆校花照片被贴上遗像墙供人缅怀〗的最新评论:

    博物馆误将女大学生照片贴上遗像墙供人缅怀

    博物馆设立的遗像墙供人缅怀

    博物馆误将女大学生照片贴上遗像墙供人缅怀

    遗像墙上李娜的照片 

        重庆市某大学校花李娜(化名)的照片被登在了成都一博物馆设立的遗像墙上供人缅怀,一个月里她经常接到亲朋好友疑惑的电话。昨日经记者调查,原来是博物馆搞错了。

    在读校花成了“逝者”

        网友“爱做白日梦”在大学校内论坛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大学校花成了“逝者”》的帖子,帖子中展示了遗像墙上李娜的头像照片,并且墙前还焚燃香蜡,供参观者缅怀。该网友说,李娜为在读研究生,大活人怎么被祭拜?

    10余亲友打电话问平安

        记者采访李娜得知,她目前是大学音乐系的在读研究生,曾在2003年本地媒体举办的高校选美中被评为该校校花,照片是2003年9月在原西南师范大学大门内侧的草坪处拍摄的参赛照片,照片在网上很走红。李娜介绍,开始她并不知情,但是随后接到十余个亲朋好友打来电话问平安,她这才得知自己正被当作“逝者”祭奠。李娜认为,这不仅是对自身的伤害,也是对参观者的不尊重,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下载照片没有核实

        记者证实了该遗像墙张贴李娜的情况属实。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展出该遗像墙的成都大邑县安仁镇建川博物馆相关负责人吴先生。他介绍,该遗像墙被设立在展厅的出口处,墙面约有20米长、4米高,墙上的近1300张逝者照片多数由几个专门收集死者照片的网站提供的,遗像墙设立的目的是为供人缅怀。


    对于李娜的照片被贴在遗像墙上的问题,吴先生解释道,由于准备匆忙,人头数不够,他们就从网上下载了一些照片,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打印出贴在遗像墙上,所以不排除有可能出现该情况。他表示,他将立刻对这种失误进行纠正,马上取下李娜的照片。

    社会学专家:应公开道歉

        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胡昌松律师认为,博物馆一方不经核实将活人的照片登上遗像墙,是对活者的侵权行为,博物馆应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对活者赔礼道歉,如果对活者构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四川大学社会学肖尧中博士认为,博物馆将照片应尽快撤换,并以公开方式向当事人道歉。记者 杨程 实习生 赵晶 刘力 李晓娅

    新闻面对面

    记者:你是否知道成都的遗像墙上有你的照片?

    李娜:知道。

    记者:对你是否造成影响?

    李娜:当然有,家人、朋友都急着打电话来确认平安。

    记者:听说你以前是西南师范大学的校花?

    李娜:是的,我以前参加过某媒体的校花评选。

    记者:那你对主办方的失误有什么看法?

    李娜:主办方举办这个活动确实缺少责任,引起无谓的惊恐和担心。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