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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检察人才建设的“四道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法宣网作者:黎琳 点击数:1488 更新时间:2008/7/1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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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庆渝北:检察人才建设的“四道关”〗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讯(通讯员 黎琳)近年来,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不断涌现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侦察监督十佳检察官”“直辖十年建设功臣”、全市“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员、十佳民行检察官”、“全区十佳公务员”等先进典型。这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得益于渝北区检察院始终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关系检察职能发挥,关系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为使人才建设健康发展,渝北区检察院不断探索新举措,在人才建设的四道关上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把好进口关:扮演好“伯乐”的角色
      在商调人才时,渝北区检察院有意识地引进专业知识扎实、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技能较强的司法人才充实到本院检察队伍中来。2004年5月,经过不懈努力争取,在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引进了全国优秀公诉人雷杰同志。通过大胆使用和该同志自身的努力,在2005年4月,雷杰同志便通过竞争,成为刑事检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在社会招录时,渝北区检察院更大力引进高学历人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2007年招录的10名检察人员中,硕士研究生有8人,已通过司法考试的6人。2008年,该院招录的6名检察人员中,硕士研究生5人,双学士1人,已通过司法考试的5人。新招录学生到岗后,迅速改变了队伍结构,学历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提高了17.3%,硕士研究生由以前的3人增加到16人。2008年,为使高知识层次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渝北检察队伍中来,该院制定意见从2009年起,只接受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力争引进1-2名博士研究生。
      2004年以来,渝北区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积极协调沟通,密切合作,先后聘请了该校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高一飞、高维俭同志任院检察长助理、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负责调研、案件审查、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强了对检察工作的理论支持。
    把好培养关:在竞赛和磨练中成长
      为鼓励广大检察干警不断充实、完善自我,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渝北区检察院建立了一套突出重点,完善德才兼备的人才培养机制。
      “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院里每年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岗位技能训练、竞赛和考核,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边实践边提高。开展争做 “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能手”“优秀侦查员”“优质服务明星”的“四优”竞赛活动,以赛促学。2007年7月24日,院里组织开展了侦查监督部门岗位练兵考评活动,一分院和二分院辖区侦查监督部门近 50 名有关负责人到场观摩。一分院副检察长毛建平、市院侦监处处长张德江、一分院侦监处处长田帮望等到场指导,并对岗位练兵活动及参评干警的表现给予高度评价。据统计,近年来,渝北区检察院平均每年选派干警参加高检院、市区组织开展的各种岗职技能培训、调训24人次。先后选派干警参加了高检院、市纪委、市院和区相关部门的办案和其他工作20余人次。
      2005年,院里选派马琳琅同志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办福建省委某部部长荆XX受贿800余万元案。办案结束后,高检院反贪总局对马琳琅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许世兰同志是院里于1995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招录的科班生,该同志作风泼辣,反应敏捷,院里把她作为优秀公诉人进行培养。通过办理李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等重特大案件,使该同志的公诉水平得到了较快的提高。在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比赛中,许世兰同志一路过关斩将,取得了第5名的好成绩,被授予全市“十佳公诉人”,现该同志已负责院刑事检察局的全面工作。今年5月,通过推荐、测评、考察等程序,马琳琅和许世兰等同志已进入渝北区管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
    把好管理关: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
      为提高全体干警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目标,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努力营造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和人人竞争、个个成才的良好氛围,渝北区检察院制定了《鼓励干警参加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奖励办法》;并建立了网上学习园地、黄金书屋等文化阵地,组建了计算机、英语、司法考试等兴趣小组;坚持每季度开展主题文化活动,积极营造“尚智、勤学、求知、进取”的学习氛围。综合运用社会的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通过组织收看远程教育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上门授课,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外出学习考察,拓宽知识视野,提高知识水平。自2003年以来,先后两次被区委宣传部表彰为“学习型组织”。2008年2月,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学习型组织标兵”。
      为在全院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院党组尽量从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职级待遇等方面为干警着想,千方百计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坚定他们献身检察事业的信心和决心。黄志贵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一证通”制度,我院将他作为正面典型加强宣传,他先后荣获了“直辖十年建设功臣”、“渝北区十佳公务员”等20余项荣誉。去年,他又提出的监外执行罪犯“双向签名”监督机制于去年6月在全区实行。
      从1999年实施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以来,到目前为止已进行了6次竞争上岗,渝北区检察院始终都坚持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胆选用人才。特别是通过竞争,多给年轻干警创造施展才能的机会,为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积蓄一批优质的后备人才。目前院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39岁,最小的34岁,且作中层干部已经5年了。同时,对那些工作能力稍弱,综合素质较强,群众反映较好的同志,特别是那些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同志,在竞争上岗中,院党组仍然委以重任。通过这样的做法,激励了广大年轻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了爱岗敬业就能成长成才的用人导向。
    把好流动关:以有利于人才发展为前提畅通渠道
      近几年来,渝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多次主动向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织部门汇报院队伍建设情况,用出色的业绩赢得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为检察人才的合理流动营造了较为宽松的环境。2005年以来,提拔了三名优秀中层干部进入院领导班子,目前院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0.3岁;2006年以来,向区党政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输送了8名人才。其中,到区党政部门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3人;被市院和一、五分院各遴选1人;被区纪委遴选2人、区委政法委遴选1人。在这些人中,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有硕士研究生,也有20多岁的业务骨干。院党组一班人都有一个共识:凡是被区级相关部门提拔重用,或是被上级检察机关遴选的,党组一律给予大力支持,这既有利于干警本人的长远发展和自身价值的实现,也有利于对外塑造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2008年6月,市检察院余敏检察长莅临渝北区检察院指导工作时,提出希望把渝北区院建成我市检察机关干部培养、交流、学习的重要基地之一,为全市检察队伍建设作出贡献。余敏检察长的希望,为渝北区检察院在人才建设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8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http://www.gov.cn/>《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和余敏检察长的要求,渝北区检察院出台了《中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建设的意见》,制定了如下目标:到2011年末,全院大学以上学历的人数要占全体检察人员的95%,其中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占80%,硕士研究生学历占学位25%,力争培养1名法学博士研究生。力争有1名干警进入高检院人才库,1名干警成为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师。荣获高检院“十佳”力争突破3名。该目标的设立,为培养和造就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的人才队伍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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