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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出游完全手册
作者:王艳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740  更新时间:2007/4/12 14:01: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旅游前不要忘了给自己上保险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投保旅行责任保险规定》的规定,国内游客的赔偿限额每人最高为15万元,出入境游客的赔偿额最高为30万元,加上保险公司应支付的各种费用,对国内、出入境游客的最高赔偿限额分别达到19.5万元和39万元。
对这一政策,不少游客有一种误解,认为是旅行社代游客上了保险,游客从此就可万事大吉了。其实,责任险只是旅行社为了规避风险给自己上的保险,也就是说,如果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而发生了对游客的伤害事件,如搭载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发生了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导游和领队在场的情况下游客发生摔伤等意外事故,旅行社需要给游客赔偿时,这笔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一切非旅行社原因发生的变故,比如客人突发疾病、自行活动发生意外时,旅行社都没有赔偿责任。所以游客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参团外出旅行时,一定要申请投保人身意外险,一般的旅行社都代办这种业务。

游客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找正规的旅行社
  想要不花冤枉钱,并物有所值,旅游就必须找正规的旅行社,乘“游”字号的旅游车,到开放的景点去。选择一家合法经营的旅行社的标志是: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要看清核准的业务范围。
要签定旅游合同
  根据旅游先交钱、后上路的消费特点,消费者非常有必要在出游前与旅行社签定一份合同。在合同中要列举出游览景点的数目、服务标准等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以后的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要求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擅自改变诸如住宿酒店的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等,旅游者要把旅行社的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的记录下来,以便回来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应尽快到当地的公安部门解决处理。有关旅游服务的质量问题,回来后应及时向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快乐旅游巧选择
一是去名地,看名景
  在我们旅行前中,经常可以听到一些人讲这样的话:“黄山其实就那么回事”、“西双版纳景区也不过如此”等等劝你不要去著名景点的信息,对此你要不以为然。对一个旅游者而言,名山名景自有名山名景的味道,何况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能去最著名的景区就已经足够了。
二是好书在手,胜过导游
  买一本介绍当地风景名胜的小册子,这个钱会花得很值。譬如到承德避暑山庄,只要你买一本介绍避暑山庄的导游手册,你就可以了解山庄内的所有景点,如果拿上手册,边看边体味,那更是别有情趣。
三是先品景,再留影
  不少游客到某地旅游时,总把拍照放到了一个重要位置。其实细细想来,这有点本末倒置。千里迢迢来观光美景,本意并不是仅仅为了拍照。正确的做法是,先细细的欣赏、品位,然后有感而拍。毕竟一个有名的景点的存在有它存在的诸多理由,多转一转,多看一看,也许你会体会到很多很多。
四是夜晚要早睡,地图要先备
  旅游在外,由于身心比较疲劳,宜早睡早起。在景点居住,晚上最好不要独自外出,以免发生意外。另外,到达目的地以后,别忘了买一份地图,你可以在地图上找你希望去的景点。有一点提醒游客注意,在不了解当地情况的时候,最可以相信的除了警察以外,就是地图了。
五是受气要忍住,事后要投诉
  在景区受气的事情有时候会出现,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最好的办法是先忍住,不要因为与对方去争那口气而破坏了你整个旅程的好心情。你可以记录下当时的真实经过,事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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