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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上传的图片
三峡晚报讯 本报记者郑岚
大街上,有人牵着狗一起散步、抱着狗一同逛商场、用嘴亲亲狗额头……这样的场景,已不足为奇。那么,在公共场所人狗同桌进餐,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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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人狗同桌扫人兴
网友“BAOBAO8”在帖中称,6月27日,他去宜昌某饭店吃饭,刚坐下发现,邻桌美女带一小狗吃饭(如图),更让人“吃不下”的是,狗竟然用的是人的餐具。他当即提出抗议,服务员更是语出惊人:“国家没有规定不准狗和人享用同份餐具,再说了,别人的狗又不会影响到你的餐具。”网友还将当时拍摄的图片上传到网上。
“人狗同桌”的帖子刚一上传,立即引来网友的热议,绝大多数网友表示反对。网友萧瑟冬风评论道,在家里你和狗同吃一碗饭,大家管不着,在公共场合就不行。网友海誓山盟说,怎么说也要尊重其他食客啊,怎能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己家。还有热心网友提议,外出就餐时,狗的主人可以自备宠物碗。
而更多的网友则希望,楼主能将酒店名字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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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此类现象不少见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人狗同桌”的现象并不少见。
市民郑女士说,前几天气温高,为了干净,和家人朋友大老远跑到下牢溪去游泳。一群人玩得正开心,忽然听到朋友一声尖叫,原来她身边钻出一只大狗,“狗全身漆黑,张着嘴游来游去,现在想起来都害怕。”
无独有偶,徐先生也有过与狗同草共卧的吓人经历。一天,他躺在草坪晒太阳,忽然听到身旁有狗的喘气声,侧身一看,一只金黄色大狗的鼻子正慢慢向自己凑来,他吓得一下站了起来。
对此,记者随机采访的十余名市民,他们均表示,对于公共场所内,人和宠物共同出现,特别是同桌进食的情况无法接受。甚至有市民称,遇到过狗主人让狗叫她阿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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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呼吁市民管好狗
公共场所的“狗患”能否得到治理?市法制办主任熊文斌介绍,近年来,狗患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前不久,一狗主人载狗进入某单位时,遭遇门卫阻挡,狗跳下车吓死了门卫,最终狗主人赔偿20万。“公共场所不管好宠物,不仅对公众造成影响,对自身也不利。”
对于部分狗主人认为西方将狗当成家庭成员,还“人狗同睡”的情况。熊文斌表示,其实西方人养宠物,在消毒和检疫方面的投入都很高。同时,西方国家对狗在公共场所的管理十分严格和精细,有些国家甚至对狗叫声都会做出处罚。 目前,宜昌对宠物影响公共环境等问题,完全通过公权处理,成本高,不太现实。市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等联合发文,希望市民依照法律法规文明养狗。
市城管部门表示,将对公共场所内危害人身安全的流浪犬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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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示:餐馆放任系违法
那么,餐馆允许“人狗同桌”是一种什么行为呢?宜昌知名律师陈守邦认为,餐馆允许宠物与客人同桌进食,有损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既违反社会公德,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经营者的放任,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宠物与客人同桌共食,对消费者人身安全也构成了威胁。
陈守邦称,人狗同食、人狗同游等情况,违反了公序良俗,公民应依照约定俗成的公序良俗来规范自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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