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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主题:广东梅州城区江南东片暴力拆迁事件调查(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评论人:【广东梅州城区江南东片居民】  评论时间:2009/3/3 20:20:14  打分:3分
 广东梅州城区江南东片正在暴力拆迁,十万火急,谁能?????? 
  评论人:【谢XXXX】  评论时间:2009/2/10 20:14:48  打分:3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现在太不重视农民百姓了,如果你没有人你什么事都办不了,社会风气太坏了,政府太腐败了。政府把那些钱都贪污了,要不钱能哪去,现在当官的100个有99个都贪污,他不贪污怎么贿赂上级怎么能升官,你别看现在挺和平,不过政府已经不得人心了。这两年多灾多难,如果政府在不实施有效措施,还要欺压民众。恐怕气数要尽。
 
  评论人:【谢XXXX】  评论时间:2009/2/10 20:05:23  打分:3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现在太不重视农民百姓了,如果你没有人你什么事都办不了,社会风气太坏了,政府太腐败了。政府把那些钱都贪污了,要不钱能哪去,现在当官的100个有99个都贪污,他不贪污怎么贿赂上级怎么能升官,你别看现在挺和平,不过政府已经不得人心了。这两年多灾多难,如果政府在不实施有效措施,还要欺压民众。恐怕气数要尽。
 
  评论人:【谢XXXX】  评论时间:2009/2/10 20:03:46  打分:3分
 当年毛泽东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邓小平领导农民分田到户,如今梅州政府的领导强行夺回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堪称为现代“南霸天”!
 
  评论人:【谢XXXX】  评论时间:2009/2/10 20:01:10  打分:3分
 当年毛泽东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邓小平领导农民分田到户,如今梅州市政府的领导强行夺回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堪称为现代“南霸天”!
 
  评论人:【不想说】  评论时间:2009/2/9 11:31:57  打分:3分
 正所谓同人不同命。梅城金山办事处东街村胡德军建违章建筑,在城管江北大队队长能远辉的包庇下,一路绿灯,没有任何问题。胡德军还大言不惭地说:我是财通路通!你们干吗不用财去通通?城管内部有很多专“做单”的人。 
  评论人:【评论人】  评论时间:2009/2/8 19:34:47  打分:3分
 胡锦涛书记、温家宝总理说:“百姓安居乐业”。但是,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法院院长邱忠强趁江南溪南路C—4何庆祥屋主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光天化日之下利用手中的公权将其房屋夷为平地 
  评论人:【FFFFFFFF】  评论时间:2009/2/5 18:39:55  打分:3分
 中央机关出上联:上级压下级,一级压一级级级加码马到成功;地方政府对下联:下层蒙上层,一层蒙一层层层掺水水到渠成。横批:和谐社会。
    官场日志:清晨起床,打拳; 上午开会,打盹; 中午吃饭,打嗝; 下午上班,打哈;傍晚加班,打牌; 晚上娱乐,打炮; 半夜回家,打架。
    百姓语录:狠抓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重视就是标语,落实就是动嘴,验收就是宴会,检查就是喝醉,研究就是扯皮,政绩就是神吹,汇报就是掺水。
    官场之最;最难找的地方──有关部门; 最难捉摸的官话──研究研究;最神秘的机构──组织上; 最大的官── 一把手;最难管的东西── 一张嘴; 最谦虚的时候──在上级面前;最冠冕堂皇的语言──工作需要; 最易接受的行贿──您讲得真好!最关心的信息──自己这次能否升迁; 最傻的高兴──你的问题组织上也考虑了;最无奈的选择──因为年龄!
    组织就是......在你遇到难事时对你说:我们无能为力! 在你遭遇用人不公时对你说:你要正确对待!在你合法权益受侵时对你说:你要顾全大局!在你受到诬陷时对你说 :你要相信组织!
    办公室守则:苦干实干,做给天看; 东混西混,一帆风顺; 任劳任怨,永难如愿;会捧会献,杰出贡献; 尽职尽责,必遭指责; 推托栽赃,邀功领赏!
    组织部长:谁关心我 我就关心谁; 纪委书记:谁不关心我 我就关心谁;
    宣传部长:谁关心我, 我就关心他的正面,谁不关心我, 我就关心他的反面;
    市委书记:谁关心我 我就让组织部长关心他,谁不关心我 我就让纪委书记关心他。
 
  评论人:【ff】  评论时间:2009/1/29 9:06:33  打分:3分
 钉子户也要讲究  求真务实。
      
    纵观梅州多个大规模拆迁工程,我们要相信:真理就在  钉子户手中??那么多人都同意了,他们都是番薯?白痴?
 
  评论人:【广东人】  评论时间:2009/1/21 17:11:51  打分:5分
 梅州市委书记刘日知是省长黄华华的秘书,也是他的后台,中央都没他们客家帮的办法,老百姓更不用讲。。。。。。。 
  评论人:【受害户】  评论时间:2009/1/15 19:17:10  打分:3分
 温家宝总理都说:“打造和谐社会。”可是为什么会有官员利用手中的公权来强抢人民的合法不动产房屋私有财产的事情发生。这不是太岂有此理了吗~~!!!!!! 
  评论人:【何庆祥】  评论时间:2009/1/15 19:10:28  打分:2分
 政府本来就是要为百姓做事,替百姓申冤的。可是,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法院院长邱忠强既然利用手中的公权,强抢何庆祥的不动产的房屋私有财产,这样做,究竟还有没有法律所在~!! 
  评论人:【何庆祥】  评论时间:2008/12/31 21:12:45  打分:3分
 2008年12月11日上午九时十分,对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管理区红光居委庆秋楼户主何庆祥一家是人生史上一场噩梦,原本自己居住里十几年的房子,突然间冒出与梅州市公用事业局、梅州市建设局有“纠纷”,梅州市梅江区法院院长邱忠强判决房子政府要,定为强制拆除,实际上是市委书记刘日知、市长李嘉、副市长李金元要庆秋楼的地皮,官商勾结搞房地产开发,九时许当众宣布:"不准拍照,不准录像、不准踏入警界线等,”动用了100多名防暴警察,200多名公安干警,有穿制服的,亦有穿便服的,把守各个路口,监视围观群众,还动用了两辆消防车,两辆救护车(一辆是120急救中心,一辆是梅州市中医院),更动用公用事业局、建设局、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前往助阵,防暴警察撞开大门破门而入,时值庆秋楼户主何庆祥夫妇与江南东片维权村民正在广东省委上访,通过法律保护私人合法财产的问题,而在粤东的家,已经被一群强盗夷为平地,从此,四处漂泊,欲哭无泪,何庆祥夫妇在广东省委信访寻找法律保护,伸张正义没有下文,不了了之。
  梅州市委,市政府在光天化日之下,上演了一场贼喊主人“强盗”的丑剧,使用了历史任何强盗都未出现过的手段实施抢夺,公然抗拒中央,貌视国法,在粤东自立为王,又一铁证,这样一来,中华大地任何公民都没有私人财产、房屋所有权可言,因为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者认为他们需要盘活土地,生财、敛财,便可以说成政府部门与公民有民事纠纷,就可抢夺,达到无法无天的地步,难道真的没有国法了吗?正义又在何方?谁来伸张正义?又谁来驱散笼罩广东梅州上空的阴云。梅州人民引颈高呼,望天兴叹!我们诚恳祈望中央火速派出强硬的工作组,深入基层,查明真相,从严惩处,以正国法,否则广东梅州市将会出现血雨腥风的世界,大规模的流血事件即将降临,地方势力的膨胀正是军阀刈据的前奏,我们需要的是安居乐业,不需要人祸。
    是盼!
致呈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城区江南东片维权公民呈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评论人:【何庆祥】  评论时间:2008/12/30 19:25:03  打分:3分
 关于强抢私有财产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评论人:【何庆祥】  评论时间:2008/12/30 19:22:21  打分:3分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法院院长丘忠强,利用手中的职权强抢江南东片何庆祥房屋的私有财产 
  评论人:【】  评论时间:2008/12/19 12:46:58  打分:3分
 没文化,低B 
  评论人:【被害人】  评论时间:2008/12/17 16:47:38  打分:5分
 我草~~~~~~今天我的家就这样子没了,,搞什么嘛~~~哼~~现在的社会真 黑,没有经主家的同意私自把主家的东西搬到屋外,然后拆迁,来一招先斩后奏 哼~现在的法律真 黑~~~ 
法院的院长又怎么样,我管你是谁 
反正你等着瞧~~~~~~~~~~~~~ 
 
  评论人:【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  评论时间:2008/12/17 16:46:50  打分:5分
 梅州市采取了和开封市相同的手法,对公职人员停止工作,等种种不法手段严重地损害了政府形象,也给和蔼  社会的建设和安定带来消极影响。有律师称,责任自负是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这样动迁是对法律的藐视和践踏,政府将为此付出公信力的代价。 
    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余树林律师表示,责任自负是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这种动迁方式简直是古代社会“株连九族”封建思想的延续,是对法律的践踏。 
 
  评论人:【梅州江南東片居民】  评论时间:2008/12/17 16:41:53  打分:5分
 不明了你所指"<为公共事业的发展>是什么的發展? 
難道拆了百姓的房卖了土地是为公共事业的发展嗎? 

 
  评论人:【人間天堂】  评论时间:2008/12/17 16:41:20  打分:5分
 这个案子能引起社会动荡,最近甘肃发生的围攻市委的案子和这个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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