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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主题:广东梅州城区江南东片暴力拆迁事件调查(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评论人:【领导】  评论时间:2008/12/17 15:54:08  打分:3分
 我国刚刚实行了《物权法〉〉,该法明确将宅基地使用权规定为物权,政府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征收,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赔偿, 签订拆迁协议。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25条第二款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这是继《物权法》实施后,国家权力机关再一次敲响的对违法拆迁的又一声丧钟。 
 
  评论人:【老百姓】  评论时间:2008/12/16 21:45:05  打分:3分
 这么厉害呀1现在的地方官员就是为了利益强占老百姓的土地啊 
  评论人:【梅州人民】  评论时间:2008/12/16 21:44:05  打分:3分
 让全国的人民都知道梅州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要让联合国也知道这样的事情在中国的梅州发生。如果梅州人民政府的行为是合法的,就不用遮掩,要让大家都知,不要一小部分人知。盘活土地可以,但不要用政府的行政手段盘到老百姓的家里去。作为老百姓也不要因为自己是弱小群体就在庞大的政府压力面前屈服,要相信人民政府是为人民的,地方政府不为人民还有更高政府为人民。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狂妄自大的欺瞒恶性走不远,相信团结就是力量,众志成城。保卫家园,才有和谐社会,才能安居乐业!    
 
  评论人:【人民】  评论时间:2008/12/16 21:43:02  打分:3分
 如果是合法拆迁,那就把申請拆遷許可証的流程,所需要的各項文件在网上公布出來.讓全梅州人看一看,評一評.  
不要舉著"政府"的大旗,舉著權力的大印向弱小的、合法的公民施压.政府的權力是人民赋予的.法律是用來保护公民的.
 
  评论人:【梅州人】  评论时间:2008/12/15 19:24:52  打分:5分
 梅州江南東片的拆遷是市政府進行拆遷的,沒有開發商、沒有拆遷五項文件。市政府成了開發商,拆了房收了地然后再卖給地產商,這就是市政府口中說的:盤活土地。這就是市政府所說:為了公共利益。 
  评论人:【梅州人】  评论时间:2008/12/15 11:46:01  打分:5分
 接木移花】肯定是刘日知的走狗。 
  评论人:【梅州人】  评论时间:2008/12/14 16:47:29  打分:5分
 我是东片人,记者说的是事实。 
  评论人:【东片人】  评论时间:2008/12/14 15:47:55  打分:3分
 这是发生在梅州东片的真事,梅州的官员太没人性了,居然光天化日下强抢民宅,拆了民宅的真实目的就是要抢地,以满足他们个别官员的私欲!!现在更不得民心了。。。全梅州的人们都在愤慨:这样做应该是时候让位了!!! 
  评论人:【记者】  评论时间:2008/12/14 15:32:23  打分:3分
 这是梅州东片真实发生的事,已经过几回调查,老百姓确实在水深火热中! 
  评论人:【记者】  评论时间:2008/12/14 15:30:38  打分:3分
 这是梅州东片真实发生的事,已经过几回调查,老百姓确实在水深火热中! 
  评论人:【梅州人民】  评论时间:2008/12/14 12:26:07  打分:3分
 梅州人民引颈高呼,望天兴叹!我们诚恳祈望中央火速派出强硬的工作组,深入基层,查明真相,从严惩处,以正国法,否则广东省梅州市将会出现血雨腥风的世界,大规模的流血事件即将降临,地方势力的澎胀正是军阀刈据的前奏,我们需要的是安居乐业,不需要人祸。
 
  评论人:【梅州市】  评论时间:2008/12/14 12:25:26  打分:3分
 梅州市委、市政府在光天化日之下,上演了一场贼喊主人“强盗”的丑剧,使用了历史任何强盗都未出现过的手段实施抢夺,公然抗拒中央,藐视国法,在粤东自立为王,又一铁证,这样一来,中华大地任何公民都没有私人财产,房屋所有权可言,因为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者认为他们需要盘活土地,生财、敛财,便可以说成政府部门与公民有民事纠纷,就可抢夺,达到无法无天的地步,难道真的没有国法了吗?正义又在何方?谁来伸张正义?又谁来驱散宠罩广东梅州上空的阴云。 
  评论人:【江南东片维权村民】  评论时间:2008/12/14 12:23:51  打分:3分
 九时许防暴警察撞开大门破门而入,时值庆秋楼户主何庆祥夫妇与江南东片维权村民正在广东省委上访,通过法律保护私人合法财产的问题,而在粤东的家,已经被一群强盗夷为平地,从此,四处漂泊,欲哭无泪,何庆祥夫妇在广东省委信访寻找法律保护,伸张正义没有下文,不了了之。
 
  评论人:【梅州市】  评论时间:2008/12/14 12:22:29  打分:3分
 2008年12月11日上午九时十分,对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管理区红光居委庆秋楼户主何庆祥一家是人生史上一场恶梦,原本自己居住了几十年的房子,突然间冒出与梅州市公用事业局、梅州市建设局有“纠纷”,梅州市梅江区法院院长邱忠强判决此栋房子政府要,定为强制拆除,实际上是市委书记刘日知、市长李嘉、副市长李金元要庆秋楼的地皮,官商勾结搞房地产开发。 
  评论人:【梅州】  评论时间:2008/12/13 23:36:06  打分:3分
 梅州政府太黑了,我们支持你们维权,决不向強权政低头。 
  评论人:【本人】  评论时间:2008/12/13 23:35:15  打分:3分
 知法犯法
土地使用証還在本人手中,國土資源局就發出五項文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給公共事業管理局,國土資源局直接違反{{土地管理法}}和"一物一權"的民法基本原則。假如國土資源局沒有發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書,梅州市建設局發出了拆遷許可証,梅州市建設局就違反{{拆遷條例}}請问:這樣的拆遷
 
  评论人:【梅州江南東片】  评论时间:2008/12/13 23:34:15  打分:5分
 梅州江南東片的拆遷是市政府進行拆遷的,沒有開發商、沒有拆遷五項文件。市政府成了開發商,拆了房收了地然后再卖給地產商,這就是市政府口中說的:盤活土地。這就是市政府所說:為了公共利益。 
  评论人:【大家】  评论时间:2008/12/13 23:32:30  打分:5分
 在这和谐社会主义大家庭下,梅州江南的开发拆迁,我们的党在哪????我们的政府在哪????请汪洋书记救救。 
  评论人:【正常人】  评论时间:2008/12/13 17:46:12  打分:3分
 这次拆迁才真正感到了中国的人权问题很严重,百姓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政府的拆迁行为就是悬在百姓头上的一把刀啊。 
 
  评论人:【纪委】  评论时间:2008/12/13 17:44:38  打分:5分
 地方政府行政侵权,司法侵权和动用黑社会打拆迁户的现象日益严重, 圈占农民土地,强拆民宅,致使数千万民众失去土地和房屋.难道中央纪委的文件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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