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惊现别墅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正义联盟网  点击数964  更新时间:2012/5/30 8:54: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别墅即独门独院,上有独立空间,下有私家花园领地,是私密性极强的单体户型,表现为上下左右前后都属于独立空间,一般房屋周围都有面积不等的绿地、院落。后来出现了价位较低的联排别墅,但不管哪种类型,土地的占用量都相当大。

  因此近几年来,国家及相关部委三令五申要求建造别墅及高档住宅房地产项目禁止供地,也多次查处通报了一批违法建设项目,但出于利益驱使,仍有一些开发商打着各种旗号开发建设别墅及高档住宅房地产项目,而某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却视而不见,任其建设。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公然为这样的违规房地产项目披上"合法"外衣,违规供地。

  2012年5月28日记者赶往溧阳市天目湖镇金桥国际进行实地调查:

  位于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的金桥国际,不顾国家的相关禁令惊现“天价别墅”别墅群,并且该项目一期、二期已经卖完,三期主体已竣工现正热卖中 。

  金桥国际别墅的宣传册这样写道:“吾居天目、坐享其湖、泛舟湖上、我行我墅”天目湖度假区内,纯独栋别墅即将要绝版,占地280亩。纯独栋、大舞台、多庭院。面积310-350平方米。

  当地百姓告诉记者“有些领导为求得一处别墅,欺上瞒下帮着开发单位私通关系。这不, 三期又开始出售了。按国家的政策不允许兴建别墅,可是在我们溧阳有谁敢来查处啊,到处都是关系网。受苦的还是老百姓啊!

  国土源部早在2003年就紧急下发《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45号文〕禁止别墅供地;2006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又共同研究制定的《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第十五条,别墅项目用地被明令禁止;2008年1月,国务院再次下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又一次强调“严禁向别墅供地”。

  “政府禁供别墅土地是出于我国人多地少、需要集约化用地的现实考虑。其目的是为了节约土地,并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让更多普通市民住上房子。”

  溧阳市天目湖兴建别墅也表明现行关于别墅的相关用地制度、规划审核报批以及后续监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完善制度的同时,还必须要对开发商进行全过程的监管。从规划、国土、建设等诸多环节进行把关、核查。其中,最为基础的是必须确保规划的严肃性,不能让规划变成"纸上划划、墙上挂挂"。要变成硬约束,不能软弱无力。只有规划硬了起来,后续监管措施才能硬起来。此外,关键的一点,还在于必须要加大开发商违法违规建设的成本。不能让违法违规行为还可以赚到钱。否则这就是为其他开发商前赴后继地违法违规树立榜样。记者将继续关注溧阳市天目湖惊现别墅群事件。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