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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野县:强征耕地1500亩,村民上访被打瞎眼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开发区建设网  点击数5322  更新时间:2013/6/17 10:00:3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山东省巨野县遭遇了叫板——

1500亩耕地被强征 村民上访被打瞎眼睛

近日,记者接到山东省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几个村的村民反映,称当地政府为一个煤炭存储项目,以“以租代征”当地农民的耕地,致使1500余亩耕地被撂荒,其中数百亩耕地被毁。村民组织上访的当天夜里,被不明身份人员闯入家中打瞎了眼睛。

1500余亩土地撂荒  数百亩耕地被毁

群众反映的是位于巨野县县城东南角的一个名为“山东省鲁西南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的项目,项目位于巨野县永丰街道办辖区内,东临巨野码头、西临东外环、北靠新菏兖日铁路线。

该项目是由“菏泽龙港煤炭储运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项目规划占地126.984公顷(约合1900余亩),其中建筑面积51823平方米。主要用于煤炭存储与配送,项目由巨野县常务副县长李军直接负责。

但根据当地群众反映,该项目于20127月底开始征地,强行征用魏海村、曹庙村、程庄村、庞庄村四个村的土地,共计1500余亩,土地补偿为每年每亩地1500斤小麦(按价折算现金),而此次征地的依据竟然是一份由“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签发的“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除此之外没有土地征用和建设用地招拍挂手续,也没有跟村民签订用地协议。

20127月至今,该项目曾多次开工建设,但由于手续不全,事前没有争取当地群众意见,没有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每次开工时当地群众均组织上访,致使项目多次开工未遂。调查中,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项目规划区域内已修建了长达数公里水泥道路,大面积土地撂荒,其中数百亩耕地耕作层被挖掘机破坏。

在调查中,当地群众告诉记者,因为征地问题,当地曾于20129月份,集结了520多人强行征地,并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影像资料。今年313日,魏海村村民李召运由于组织上访,当天夜里,被三名不明身份的男子闯入家中被打,致使李召运重伤,左眼眼球被摘除。而在事发当天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曾多次到李家劝其放弃上访,最后一次上门时间为当天晚上11点钟左右,但均被李拒绝。一个多小时后,就发生了暴力事件。最为“巧合”的是,魏海村装有监控设备,之前一直运行正常,在事发当天,监视设备却发生故障,第二天又恢复正常。

    “以租代征”成惯例  少挂牌多供地损公肥私

在调查中,当地群众还告诉记者,在巨野县,这种“以租代征”的形式已成惯例,在巨野县工业区,有很多企业都是以这种方式占地建设的。

例如,与“山东省鲁西南煤炭应急储备基地”项目仅隔了一条铁路的“菏泽三龙纺织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东环路以东,铁路线以北,于2010年引进,20113月开工建设,项目占地高达400余亩,项目于20126月投产,但到目前为止,当地群众所得到的补偿仍是以“以租代征”的形式发放的,其补偿标准也是以每年每亩地1500斤小麦的价格折算。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直到该项目投产两个月后的2012827日,巨野县国土资源局才发布“巨国土资告字[2012]25号”土地出让文件,公告出让位于杨庄路南、魏海村农村道路东的67961平方米(约合102亩)工业用地,起始价格为11.02万元/亩,挂牌时间为2012918日至2012928日。而该地块正是位于已经被菏泽三龙纺织有限公司所占的区域内。

2012928日,巨野县国土资源局发布成交公示,公示该地块被菏泽三龙纺织有限公司以1123.5万元的价格取得,其成交单价正式该宗地的出让起始价格。20121010日,巨野县国土资源局与菏泽三龙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项目于20121130日开工,至此,项目已经投产将近半年了。

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该项目真正占地400余亩,其多占土地价值高达3000余万元,而这还没有算上竞价所产生的土地溢价。在走访被占地群众时,当地群众告诉记者,该项目至今仍是以租赁的方式给予村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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