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复 “如有行贿证据请去检举” 6月15日,杰盛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晓明的丈夫郝国瑞回复称,关于568套销售房产,是在政府处置过程中,由原开发单位按政府要求,将销售数据进行了整理统计,经审核后,纳入了拍卖公示文件。杰盛公司参与了该项目的公开拍卖,并依法竞得了该项目。 他表示,如有证据证明杰盛公司行贿,那么请带着举报材料和相关证据,按照正规程序到公安、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举。 专家分析 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招拍挂结果应是无效 法学专家、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称,目前,建在农村集体经济土地上、向社会出售的房屋,均认为是小产权房。 关于该项目质量报告是否受负责人受贿影响的问题,王公义称,若受贿人与该次鉴定有关系,应该重新做。若受贿人与该案无关,就不用重新做。 王公义指出,政府将该项目没收并采用招拍挂程序,连地带房一起卖,这无可厚非,但如果竞标公司向政府提供虚假资料,那就是欺诈行为。他说,政府需对企业提供的参加招拍挂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你没有审查,企业说是已经卖了568套,给你一个明细,你就认为它卖了568套,政府应该为此承担责任,这样的招拍挂是无效的。”(记者 张淑玲) 上一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