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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涉外商务专修学院任教半年只领到1个月工资
作者:梁东波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814  更新时间:2008/8/24 9:21:5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讯 实习生黄娜、记者梁东波报道

  “我前年在江西涉外商务专修学院担任了1个学期的代课老师,但院方只付了我1个月的工资。”昨日,南昌市民周女士向本报投诉,她从2007年1月起便开始向该院院长讨要工资,但院长总是这月推到下月。周女士称,一年多了,她至今仍没领到2000余元的拖欠工资。

  接到投诉后,记者联系到江西涉外商务专修学院法人代表陈院长。陈院长告诉记者,今年7月底,江西省教育厅已经发布通知,取消该院的招生资格。学校既没有生源,又处于负债状态,不仅仅是任教老师,就连该院的行政管理人员也没领到工资。但陈院长承诺,即使学校倒闭,他仍会偿还任教老师及行政管理人员的3万余元拖欠工资。

  对此,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陶小泉律师表示,只要学校没有注销,就必须承担支付教师工资的义务,假如学校宣告破产,学校仍须通过财产清算来支付教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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