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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26万元不办事不退款,黑龙江汤原县委书记付慧华被实名举报
作者:李堂平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6990  更新时间:2016/4/28 9:20:06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收26万元不办事不退款

                    黑龙江汤原县委书记付慧华被实名举报

                      法讯网撰稿人 李堂平

黑龙江汤原县委书记付慧华被实名举报

黑龙江汤原县委书记付慧华(图片来源于网络)

    黑龙江桦川县新城镇宏伟村村民林松向本网举报原该县县委书记付慧华收取他26万余元财物,答应给他的工程却给了别人,多次找其索要财物未果,为此他损失巨大。

    据其介绍,林松的姑姑林树杰和时任桦川县县委书记付慧华关系不错。他在2011年获悉桦川县要建设燃气公司办公楼及围墙、绿化、地面等工程。为了拿到工程,林松在2011年中秋节买了两条项链,通过姑姑林树杰将一条送给了付慧华,一条送给了原建设局局长袁行国。2011年末林树杰又给了付慧华爱人5万元。

      由姑姑出面,大概在2012年4、5月林松找到付书记,随后林松在农村信用社4张银行卡里存了20万元(每卡5万元),由林树杰交给了付书记。之后姑姑林杰答应工程由林松做,然后当着林松的面给建设局长电话,袁局长让林松去找他。之后林松找到原建设局长袁行国后即进行了工程的基础工作:找好工人,找好机械设备,租好工人住房并入住,工程款200万元全部到位,并作好招投标准备工作。

      没等到工程招标,原建设局长袁行国突然通知林松:你干不了了,付书记已经答应别人干了。林松找到付惠华书记,他却说〃我不认识你,你有什么事你找建委。"林松又去找建设局长袁行国,袁说"就是付书记不让你干的。"   

   干不了工程,得把送的钱物退还吧。林松找了几年,财物没退,工程施工中的先期的工程费用也没有支付。林松多次到付慧华家楼下找他要钱无结果,还受到付慧华司机的威胁和恐吓:你还想不想在桦川混了。

      为承包工程所送财物,仅建设局局长袁行国退回了价值1万多元的项链(据知情人透露,袁行国因受贿178万被判刑8年。)付慧华收受价值26万余元分文未退。

    2015年5月,付慧华由桦川县调任汤原县委书记。7月3日,林松将投诉材料发往一些中央媒体。   

    2016年4月23日,林松通过友人将相关材料发给法讯网。26日下午,法讯网致电付慧华书记,未接。撰稿人随后短信付书记核实,也没得到回应。 

法讯网微信公众号:fxwname 投稿邮箱:chinafxw@qq.com 

黑龙江汤原县委书记付慧华被实名举报

          林松实名举报黑龙江桦川县委书记付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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