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桂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情形
重庆法制报讯(记者李堂平 廖娜)本报8月24日刊登的《补办房产、土地证咋就这么难》后,26日蒲东兵再次找到开县国房局,仍被答复:在本报刊登的遗失启事不能办理公告。 为何如此?记者于9月5日上午10时到开县国房局询问详情。在该局大门口处的一间办公室,徐姓男子玩着电脑告诉记者,办理此项工作的杨姓女同志没有来,休公假。对于规定登报种类,他说重庆市局有办事流程,具体情况他让记者到二楼找权籍科谭老师。记者来到该科找到谭老师说明来意,她先是让我们找窗口的人员,听说记者找了的情况她又说找科长了解,桂科长在开会让记者等。在等待中她找好相关文件但不给记者看,说是要科长来了才行。等到大约11:30分时,桂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拿出《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服务指南(试行)》,指着“遗失补证”栏目给记者看:1、填写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 在市国土房屋管理局指定的媒体上刊登的整版报纸。同时备注:登记机构根据权利人提交的已在媒体上声明灭失的证明材料,在土地房屋所在地及媒体上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权属证书;有异议的待异议依法解决后,在补发权属证书。 该项工作时限是受理申请次日起10个工作日。 在其提供的渝国土房屋发(2005)62号文件《关于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样说明: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权属证书补发公告,区县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应将权利人已在《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或公开发行的区县地方报刊上刊登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灭失声明汇总后,于每周五将汇总资料(纸质材料及软盘)报市局信息中心,由市局信息中心统一在房地产市场网上刊登补发公告。 对此,记者问到为何有在其他不是该通知规定的媒体刊登的该局为何予以办理?桂科长答复说原来《开州时报》可以登,是县级报纸。对于这不是公开发行的报纸就为何作数?他没有回答。对于其他报纸以及《开县科普》刊登的遗失启事该局都予以认可,他说不清楚,即使是这样也是办理人员出错了。错了怎么办?桂科长说不关他的事。至于文件规定的公开发行的区县地方报刊上刊登都作数,本报刊登作不作数问题有待向市局咨询,他说这不关他的事,由当事人自己去咨询。在记者的再三说服下,他答应向市局咨询并电话告诉记者。但直至记者发稿时也没有得到答复。 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信息网上,记者找到《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办登记》,其中也只要求申报材料要登报公告原件1份、受理审批条件为提交文件齐全和 证书遗失登报公告后要3个月才予补办。其他相关文件记者没有找到。记者也看到权属证书补发公告信息一览表中30页356条记录没有一个开县的,记者了解到开县的公告都在该局张榜公布,没有按规定向市局网和媒体刊登补发公告。为何其他的重要事项该局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只是将指定媒体作为答复本报刊登启事不作数的理由?权利人蒲东兵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向国土局讨说法,记者将进一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