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 纪委书记和他的“粉丝” 实名上网的纪委书记杨平依靠网友举报,由此搭建了网络反腐平台。9月11日,邓海平接到杨平的鼓励电话;9月下旬,杨平接受采访时表示“听到有网友被抓非常气愤”,10月中旬,他的愤怒转为谨慎:“这件事很敏感”
在警察放下狠话一周后,红网株洲论坛版主湘江品论获悉邓海平的遭遇,他告诉邓海平,市纪委信访室约他面谈,并再三强调必须是真实的。 一个普通网民因网络反腐而要承受代价,这位版主说,即便是公安方面来找,也要坚定立场与原则,坚定事实,不能轻易妥协,否则,红网方面就不好办,很难堪。 网民的身份之外,现实中的邓海平是株洲市一医院离退休办的科员,一个5岁孩子的父亲和一名超市女会计的丈夫。在他的办公室里,终日坐满了打麻将的老人们,他每天要处理的尽是一些琐碎事,并在嘈杂喧闹中上班下班。 对于一个按部就班过日子的人来说,这个年纪,锋芒消磨殆尽。现实中,邓海平被惯性推着走,他仅有的激情,是驰骋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 对于中国而言,电脑的出现和互联网的兴起,有着更特殊的意义。多年持续飙升的GDP,伴随着物价疯涨、高失业率和低就业率、贫富差距加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神奇的互联网为中国人打开了另一个想象空间,同时也暂时缓解了生活重压下的情绪。 当邓海平还仅仅是在网络世界里畅游时,今年5月,株洲市纪委书记杨平决定实名上网。此前,中国政府官员公开上网、开设博客,甚至与网友座谈屡见不鲜。6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首次与网友在线交流,并说,“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政府意识到,互联网是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 “我认为最接近中南海的是网络,最接近网络的是百姓,中南海高层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原汁原味的民意”,杨平在其帖子《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中写道。他的志向是,通过借助这张无形而又无边的网,构建一个覆盖整个社会的网络反腐平台。 “网民要告状的话,网络是一个很好的武器,”他对媒体说,“在网络上说的话都是真心的,我们平时开会当面都不敢说的话,在网络上面可以说”。 很快,杨平在红网株洲论坛开辟了“信访举报”、“优化效能投诉”、“反腐谏言”、“结果反馈”四个板块,依靠网友举报,由此搭建了网络反腐平台。随着媒体报道的频繁,其个人也因此成为众网友追捧对象。 邓海平正是其拥趸之一,他和妻子自诩是“杨平的粉丝”。他的两个网名,“湘江夜话”和“4朱远东”。注册时间分别是6月28日和7月13日。他在红网株洲论坛发表的第一个帖子是:评杨平《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 9月11日早上8点,邓海平接到了株洲市纪委书记杨平的电话,鼓励他要相信党委组织部门,组织上一定会查明事实真相。 “听到有网友被抓,当时非常气愤,”杨平在9月下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除了打电话给邓海平,他甚至在网上发帖表达了自己的愤怒情绪。在他看来,邓海平事件,是对他搭建起的网络反腐平台的一次考验。 “你要相信,网络比现实更有力量,”邓海平说。红网株洲论坛专门开辟了邓海平事件的帖子,如今又有了杨平的承诺和支持,在邓海平看来,很快,他就可以一洗清白。 然而,10月中旬,当记者在办公室采访杨平时,他由当初的愤怒转为谨慎和敏感,语气判若两人,“在接到举报信后,纪委专门调查过,这件事,公安部门绝对是正确的,”他说,“调查结论不对外公布,媒体也不要报道了,这件事很敏感。” 记者追问敏感在哪里,杨平拒绝谈论此事。
警方调查 “认定他转帖是打击报复” 警方做笔录时,曾认定邓海平的网名“4朱远东”就是对领导的侮辱。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副局长周启明认为,邓海平转帖完全是出于泄愤;转帖内容没有经过核实考证,构成了捏造事实
令杨平感到敏感的事,在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得到答复。 10月中旬,分局副局长周启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否认了邓海平是因为公布警车照片而招致报复。他说,邓是因涉嫌诬告陷害罪,才被警方立案传唤。 周启明说,7月,株洲湘运集团在改制之后,一些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于是他们捏造了湘运集团董事长朱远东“非法侵占国有资产、排除异己、生活腐化,甚至包养情妇等9条罪状,一直以张贴传单、网上发帖的形式,到处散播”。 对于周启明而言,一个更大背景是,事情发生在奥运期间,稳定是奥运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7月22日,荷塘区公安分局与政法委协商后,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罪,对相关人员立案调查。 周启明向记者强调,诬告陷害罪不同于诽谤罪。诽谤罪因其自诉案件的特性,通常是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警方通常不会采取手段。而诬告陷害,警方有权侦办。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周启明介绍,警方一共传唤了三人,包括网友dai168以及一名跑到成都发帖的湘运职工,邓海平是警方调查的在网上散布谣言的第三个对象。 记者查询到,在邓海平所有跟帖中,涉及到株洲湘运集团以及朱远东的帖子为一封《关于企业领导非法改制、贱卖、侵吞国有资产及非法集资的情况》的举报信,由15名湘运职工签名,信中列数了朱远东在改制过程中11处问题,甚至还公布了朱远东“情妇”的名字。 邓海平说,“举报信是从其他帖子里复制过来,因为那段时间论坛里都在谈论湘运公司的事情,所以跟了帖。” 警方做笔录时,曾认定邓海平的网名“4朱远东”就是对领导的侮辱。周启明说,“邓海平转朱远东的帖子是有背景的,邓的妻子曾是湘运职工,2004年休完产假后,不服从公司安排而被除名。之后夫妻俩一直耿耿于怀。转帖完全是出于泄愤,对朱远东不满。” 邓海平出具了一份诉讼状,上面显示,2007年12月24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湘高法(2002)154号《紧急通知》:企业改制中,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拖欠工资等问题,属于特殊现象。对邓海平妻子与湘运集团的诉讼不予立案审理。 “我妻子和湘运集团之间有诉讼案,但并不能说明有关湘运的帖子就是报复。帖子已经发在红网论坛里有一段时间,而且有很多跟帖,这是通过了网管和版主的审核,”邓海平承认这些帖子没有经过自己核实,“至于‘4朱远东’这个网名,并不是像警察所说,寓意让朱远东去死,也没有侮辱的意思,所有跟帖都是复制转发别人。” “如果没有邓海平妻子的诉讼案,我们还不好办,正是因为有了私人恩怨在里面,我们才认定他打击报复,”周启明认为,一、邓海平出于个人目的,打击报复董事长,想从名誉上搞臭朱远东;二、转帖内容没有经过核实考证,构成了捏造事实。 当记者提出察看立案书和笔录时,周启明表示,必须通过市公安局政治部同意才行。“这个案子铁定是没错,市纪委也派人来查过,结论是肯定了我们的做法。” 周启明说,警方在8月25日传唤邓海平,与当天市纪委发布《关于株洲湘运集团“警车”问题的调查结果通告》同一天,纯属巧合,“现在说来,我们甚至不知道有这回事。”
律师担忧 正常调查还是打击报复 “此前邓海平举报过警车,至少,警方应该避嫌。否则很难解释,对于一个普通的网络事件,要花费这么大精力,甚至不惜动用国保大队来查处网民。”罗律师担忧,在网络上,类似的事件只会越来越多
本报记者请了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罗秋林律师察看邓海平的帖子,他说从帖子内容上看,除公开了当事人“情妇”名字有污蔑嫌疑,并没有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据。 罗秋林认为,警方以刑法243条为依据立案是错误的,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而邓海平复制的帖子内容是有联系人和电话的联名信。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很容易滋生腐败,公安部门得到线索后,应该去核查举报信中的内容。刑法243条也规定:不是有意诬害,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诬告陷害罪。 至于警方是正常调查还是打击报复,界限很难划清,“此前邓海平举报过警车,至少,警方应该避嫌。否则很难解释,对于一个普通的网络事件,要花费这么大精力,甚至不惜动用国保大队来查处网民。” 罗律师担忧,在网络上,类似的事件只会越来越多。 十多年来,互联网使信息民主化的作用一直为人们所称道。但同时,网民的从众心理、非理性观念也容易通过BBS扩散。网络诽谤的案件目前不断在各地出现,法律上并没有关于网络诽谤的规定。在中国,网络诽谤可以看做诽谤的一种手段和形式。 在网络诽谤案件中,有可能涉及诽谤责任的主要有三方,即网络服务商、公告板服务商及图片、文字的作者。 记者看到,在杨平搭建的网络反腐平台——红网株洲论坛中,随处可见指名道姓的举报帖。 而8月13日,株洲市纪委、监察局发布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被称为国内首份网络反腐文件,杨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他相信网络反腐机制将很快在全国推广开来。但在宏伟的反腐计划面前,如何把握区分举报、诽谤乃至诬告陷害等现实的“细节”问题,这位47岁的纪检官员显然没有充分考虑。采访中,他拒绝回答记者的提问。 红网某版主说,一般论坛、博客提供的是一个平台供网友自由上传,每个网站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精力看完每一个文字,因此,一般网站都是采用投诉告知才处理的原则,接到相关投诉告知后,三天内处理完毕。采用的是与著作权相关的通知删除条款来执行的。 这名版主还称,红网论坛一直关注邓海平事件,直到有一天接到株洲市纪委的电话,对方说已经调查清楚了:因为当事人老婆工作调整的事情在多家网站发布攻击别人的言论,被人报案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他也承认了。于是红网沉下之前的帖子,不再继续关注。 “作为版主,我是站在网友的立场考虑多点,因为群众没有参与上层的决策,只能看表象,”红网株洲论坛版主湘江品论说。如今在他的论坛上,一旦发现涉及个人的名字,就加密指定“纪检监察信访”才能查看。他也认为,公安机关是正常调查还是打击报复,很难划清界限。 因为警方至今还没有归还电脑主机,邓海平仍在等待杨平的消息,只是再也不敢用网名登录论坛,害怕“一发帖又被抓起来。”他以为,只要等到纪委的消息,一切都会结束。 但周启明不这样认为,他说,“事情还没完,并不是这样就了结了。我们已经口头向省公安厅请示,如果构成诬告陷害,将毫不犹豫,决不手软对他进行惩处。”
□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龙志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