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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300养猪户猪舍占地遭罚款?相关部门表示,新街镇不具罚款资格,罚款标准也未经物价部门批准
作者:李光明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827  更新时间:2008/12/4 12:32:5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近日,高安市新街镇300余养猪户代表向本报投诉,称新街镇政府向辖区内所有养猪户强行收取临时土地占用罚款,如有不从就把猪舍强行拆除。

  养猪户称,镇政府此举严重损害养猪户的积极性,同时与政府出台的扶持养猪业政策相违背。

  投诉

  养猪户被收取占地罚款

  一位姓熊的养猪户拿着一纸《新街镇临时建设用地缴费通知单》告诉记者,新街镇的养猪户是在7月15日收到这份通知的。通知上缴费分为两种标准:一,占用非耕地,按每平方米5元缴费,围墙内空地按每平方米3元缴费;二,占用一般耕地,按每平方米6元缴费,围墙内空地按每平方米4元缴费。通知还特别注明,如果在7月20日之前主动缴交,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一些养猪户缴款后,领到一纸盖有“新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名称为:临时建设用地罚款;有些则写:违法用地款。

  记者在新街镇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的养猪场建在荒山、荒坡上,均为不能耕种的土地。这些养猪场最早的有十几年的历史,大多数是近年兴建的。有些养猪场存栏达万余头,大多数在500头左右。全镇养猪户达300余户,是高安养猪相对集中的乡镇。

  高额罚款引发养猪户不满

  养猪户代表称,养猪所碰到的困难是行业外的人无法想像的:2005年市场行情低迷,很多养猪户忍痛卖掉母猪,另谋他业;2006年行情有所走高,但又遇席卷全国的高热病疫情,致使很多养猪户在一夜之间变成一无所有;2007年行情高涨,年底又遇上特大冰冻天气,造成仔猪冻死,猪舍倒塌;2008年原料价格一路狂涨,猪价却一路下跌。

  “在这种内忧外困的时刻,镇政府非但不伸出援手,还雪上加霜来收取几千元甚至几万元的土地占用罚款,养猪户实在承受不起!”养猪户代表称。

  调查

  “养猪场严重影响环境”

  “新街镇的养猪户有十几年的历史,镇政府从来没有向养猪户收取过任何费用。这次收费也是根据高安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新街镇漆镇长说。

  说起新街镇300余户养猪户的事,漆镇长就十分头疼,这些养猪场的布局杂乱无章,严重影响新街镇的形象。“最重要的是,污染特别严重,这些养猪场没有一家有排污设施,那些猪的粪便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出,已经渗透到地下300米深,地下水都有一股很浓重的臭味,而这些猪吃的饲料、猪药都有有毒成份,村民长期喝这种污染的水,将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据悉,此次新街镇向养猪户收缴罚款,系根据高安市人民政府[2008]7号文件精神而采取的统一行动。

  罚款用于改造排污设施

  当记者问及新街镇政府收取养猪户罚款的用处时,漆镇长说,所收罚款上交市财政后,全额返还,用于猪场的排污设施的建造,主要是建沼气池、化粪池、排污渠等。

  “那么预计每户养猪户投入多少钱建造这些排污设施呢?镇政府收的钱全部用在这上面吗?”记者问。

  “镇政府计划在所收取的罚款里面,每户返还800元,不够的养猪户自己再凑。”

  记者又问:“镇政府向每户养成猪户收取的罚款最少的也高于800元,那么,剩余的钱又作何用途呢?”

  漆镇长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市政府的文件规定每平方米最少要收10元,镇政府在此基础上,降了很多,已经很照顾养猪户的利益了。

  据镇政府一些官员透露,近年来,镇政府的经费十分紧张,此次罚款部分补贴了镇政府的财政不足。

  说法

  镇政府不具罚款资格

  记者在高安市政府查阅到了[2008]7号文件,该文件主要清理2004年以来全市逐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否符合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用地审批手续是否依法,用地审批程序是否合规,用地税费是否足额收缴。

  新街镇是依据“未批先占农村集体建设临时用地的”对养猪户进行罚款的。

  据高安市物价部门一位负责人透露,罚款标准并没有获得物价部门的批准。而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则认为,新街镇没有对养猪户罚款的执法资格。

  □ 文/杨兆万、记者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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