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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强征土地不补偿,村民阻止反遭打
作者:陈小萍  文章来源:新早报  点击数1732  更新时间:2009/5/18 14:14:04  文章录入:阳小青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记者  陈小萍

   目前本报接到江苏省新沂市棋盘镇郑梁村村民的投诉,投诉反映该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无任何批文及未与农民协商,未下发相关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占用了位于江苏省新沂市棋盘镇该村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问题。

强行砍伐村民树木不补偿
     据村民梁某反映,2003年他与村委会签订的15年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承包合同(植树造林)。在还有10年合同未到期及未通知承包方未得到承包方同意的的情况下,承包方所植的树木部份被砍伐损坏,从2008年11月份开始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从08年11月份起承包方多次同村,镇等各级政府协商 (原由发包方及开发商提出的赔偿协议在达成后,发包方推托不支付,到最终不承认协议)。

  该市政府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该市政府对村民反映的情况高度重视,在赵立群市长作出批示后,迅速成立以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等为成员单位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郑梁村村民梁某与本村村民郑某合伙在合同约定地块内种植部分树木,在该村启动集中居住点建设过程中,部分土方影响到郑某栽植的一行树木(按合同约定范围应该不在合同范围内),之后郑某以影响树木为由,将在建筑物附近的126棵树木向村委会提出每棵500元的索赔”参照徐州徐政发[2004]86号文件,最高每棵不足50元,经镇村两级多次协调,最终承建商之一何金星同意以每棵130元钱给予补偿,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但其合伙人不同意此赔偿方案,调解没有达成。

  如此同时,在此期间承包方的亲人还曾受到不明人员的恐吓及威胁。给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2009年3月28日承包方在被强行砍伐的地方(原先砍伐的至今未赔偿)重新栽种了24棵树木,但在30日清晨又被强行铲掉,随后承包方立即又找村镇等相关政府部门协商,要求给与答复,但相关领导均不给予处理,后承包方报警,但也没有结果!警方也认为没有办法处理!

  该市农工办向本报否认了砍伐损坏村民树木一事。其中有五棵树木因栽植在光缆下方树头被剪掉,其余树木均正常生长,村民反映的砍伐、损坏树木不予以补偿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最后经镇、村协调,承建方和郑某达成树木砍伐协议,目前赔付已到位。

多次上访无果 村民阻止工程建设遭打

   “政府连夜将占用地上的树木砍伐后平整土地” 郑村5组(于庄)村民说此土地为原人口田,在土地承包到户后,在田地中间修了一条渠,占用了部分土地,但没有补相应的土地给农民,现在渠不用了,政府就想把土地占为已有。农民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先后多次同村,镇,新沂市等政府部门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期间小组村民也多次受到到不明人员的恐吓,先后有多次有多辆不明车辆及几十号不明人员,持棍棒到该小组准备进行殴打,但被村民先行强行制止。报警后警方以未造成伤害为由不处理,最后还是让这些恶人离开。

  经新沂市政府调查,不存在占用人口田一说。该政府对记者说,1983年在郑梁村兴建一座三级提水站解决村部分田块的灌溉问题,提水站占地不足7亩,后因三级别提水费用高昂,1986年以后该三级提水站被废置,渠系所占土地逐渐被周边农户拾边种植。此三级站是在土地分田到户之前已兴建,属于集体土地,并非人口田,所以村民反映的属于人口田是不真实的。而村集体土地在经村民代表讨论后,作为闲置资产再利用,不存在利用,更谈不上补偿。

   “政府在我们多次催讨下只同意每亩补偿8400元,也没有安置补偿费,即使这样就这点钱他们到现在也没支付。”村民告诉记者,政府部门的补偿依据为05年省重点交通工程项目的补偿标准,他们对此提供多项疑问,但政府部门均未给予有效答复,坚持用此项文件的标准,激起了村民们的愤怒。

  政府针对此反复本报,关于土地补偿问题,因为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是村委会研究决定,利用村集体所属的废置渠堰,属于村民自治组织的公益行为。对有关于土地补偿问题,棋盘镇政府考虑到多数群众利益,要求村委会与城建方协商,参照徐州市[2004]86号文件精神及徐州市关于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先期占用的4.32亩土地,按每亩12000元标准进行补偿。

  关于此项建设,是否合理合法一直存在疑问,村民们多次向政府部门提出要看相关的审批手续,但至今仍未见到。国家明令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国家法律规定占用土地必须要补偿,国家规定个人财产不得侵犯,损坏。农民多次要求在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工程不能施工,但工程建设一直在进行中,损害也在进行中(期间农民曾自发去阻止工程建设但却遭到了欧打)。

  针对恐吓、威胁村民一事,该市政府表示棋盘镇作为一级基层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不存在对村民进行恐吓和威胁的问题。

  5月14日,新沂市棋盘镇政府针对本报采访的征收土地是否有公告及批文一事回复:表示村民反映的政府占用农民人口田搞房地产开发是不真实的。在土地利用上,集中居住点建设是村委充分利用村闲置集体资产的公益性行为,同时该村已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鉴于该宗土地并非政府和企业征用,因此,不需要征地公告。

  关于此事件的进展,本报将做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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