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带记者到滨东路指着公路两侧辽阔的土地对记者说,这一片土地就是山绿公司征用的24700亩土地,1999年这家公司破产后不但不给土地承包费,土地交由县农业开发中心管理。
本报记者 陈小萍 彭 丽
无棣县地处滨海,位于山东省最北端, 可用耕地少。1996年,该县征用了马山子镇5个村及柳堡乡9个村共14个村总共26034.33亩土地却没有批文,国土局与乡政府签订征用土地协议每亩400元,转让给企业每亩为1320元,给村集体却是承包费每亩每年6元,更为可笑的是,自山绿公司破产后,国有土地竟还能归还村集体了。到底是征用土地还是承包土地,令人不得其解。
记者采访时,政府人员多次称这已是陈年老事,早已盖棺定论;对上访的村民杨克碌,该县干部则反复的对记者强调,他是个精神病。
合同显示为国有土地,出让金为2元每平方米
村民:征用2万多亩土地 给村民的是承包费6元一亩
山东无棣县柳堡乡(征地前为常家乡)杨庄子村村民杨克禄向本报反映时说:上万亩的土地没有任何手续,没有召开村民会议,由县乡办理的一纸协议,非法征用24700亩土地,其中杨庄子村13835亩。县土地局征用农民的这些土地,只给农民每亩承包费6元,也没有和农民签订任何协议,与乡政府签订是400元一亩,与山绿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元一平方米(折合为1320多元一亩)。从给农民的6元到给乡政府的400元再到转让给企业的1320元,县土地局吃的差价太大了。
7月26日,记者到山东无棣县采访。
1996年12月13日,无棣县土地局与常家乡政府(现在的柳堡乡)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县土地局征用该乡共9个村庄两宗土地共计21958亩,其中非耕地21058亩,耕地300亩,苇地600亩。征地补偿费每亩400元,共计8783200元,分三年付清。
1997年5月10日,无棣县国土局局长赵希俊签字将杨庄子村13835亩土地以每方米2元的价格转让给山东现代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面积为17364900平方米,总额为34729800元,转让期限为30年。
1999年,由于山绿公司经营不善企业破产。该公司给村委的后几次补偿计划落空,直到2001年土地承包费也一直没有给,山绿公司破产后所征用的2万多亩土地交付县农业开发中心管理。
土地局通过柳堡乡政府拨付给杨庄子村土地补偿金为52万元。
“1996年到2002年,县土地局没有省政府及国务院批文非法征用土地长达6年之久,这期间的损失是否由土地局赔偿?”村民疑惑的是,县土地局这6年间一直未给该村任何补偿。
村民还反映,县土地局只给村民每亩6元的价格补偿且此补偿款也并没有给村里一次性补偿到位,而是采取了年度补偿。从村民提供“现代SLAM种植区用地补偿年度计划表(柳堡乡)”中看到,9个自然村的土地补偿款均是按四年分五次付清。其中,杨庄子13835亩土地总金额为4266420亩。1997年1月补偿557149.27元,97年12月补偿796735.59元,1998年12月补偿796735.59元,1999年12月补偿1168536.10元,2000年12月补偿947263元。
据杨庄子村村民反映,每亩6元的补偿也只是给了1997年1月一次,给村里的应该是557149.27万,但实际到村里的是52万,不知道其余的3万去哪了?计划表上后四次补偿款也没有见到发,补偿多少,怎么补的,村民均不知情,村集体的账目也一直没有公开过。
“山绿公司破产后就该把土地归还给我们耕种,但县土地局把土地交给农业中心管理。”村民说,村民以为企业破产后拿回土地很容易,但事实上经历了种种困难才把土地从县土地局拿回来。
2002年2月该村将县土地局和乡人民政府起诉到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5月,滨州市中级法院以不符合行政诉讼前置程序的规定,被告主体错误为由,驳回原告杨庄子村委会的起诉。
之后不久,土地局将土地归还给了村民。
公告显示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款公司没有到位
未批就征,几万亩村里的土地如何成为国有土地?
记者调查了解,无棣县土地局征用马山子镇与柳堡乡这24700亩土地未获省政府及国务院审批,更没召开村民会议,也没有与村民签订征地协议。
1997年1月14日,山东现代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绿公司)向无棣县人民政府申请24700亩荒碱地的土地开发申请。
当月15日,无棣县人民政府向滨州地区行政公署做出《关于征用部分集体荒碱土地并出让给山东现代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请示》,拟征用集体土地736.49公顷(折合),其中荒碱地676.49公顷(折合)、耕地20公顷(折合)、苇塘40公顷(折合)。
同年3月6日,无棣县土地管理局经现场测量,同意办理用地手续。
3月7日,滨州地区土地管理局同意该土地的上报。
1997年4月4日,滨州地区行政公署向山东省政府作出《关于山东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要求将17364900平方米(其中耕地20万平方米,苇塘40万平方米)土地受让给山绿公司。
之后一直未见省政府及国务院的批文。
而在1995年5月10日,无棣县土地局和山东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17364900平方米的土地出让给山绿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2元。
1996年12月13日,该县土地局与常家乡政府(现在的柳堡乡)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书,征用该乡9个村的土地21958亩,征地补偿费每亩400元。
从上述时间可以看出,该县的这21958亩土地属典型未批先征的违法征地,村民的集体土地缘何成了国有土地了呢?
用途是种植加工项目,是土地改良?
政府:公司破产任何协议都作废 事情过去多年而盖棺论定
7月27日下午,记者到无椽县马山镇政府采访,在记者采访完正准备前往往柳堡乡政府之时,无棣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刑金锋及马山子镇一位领导带领记者二人上政府的小车前往无棣县里采访。
县委新闻科科长刑金锋将记者安置到无棣县宾馆三楼一间房间后表示相关领导到到宾馆接受采访。
无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巩吉栋对记者说,1996年山绿公司征用24700亩土地是呈报省政府和国务院了的,但由于国务院对土地用途及性质的不明确一直没有批下来。对6元一亩土地之说,该局局长表示是不可能存在的,由于不是当年征地的经办人,对土地价格不知情。对征用土地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事是不可能的。在对1999年山绿公司破产后2万余亩土地如何处理的问题上,巩吉栋局长表示,公司破产后走的程序很长,找不到公司的法人,土地交由土地局托管。
无棣县法制局副局长朱金勇为1996年县土地局征地工作的经办人之一。他向记者说到,自山绿公司破产后,土地就归还村集体了,“山绿公司是个骗子公司,这家公司在银行有贷款,在国务院批文没下来的时候公司就破产了。”朱副局长强调,公司破产后之前签订的任何协议都作废了,村民与山绿公司协议的土地多少钱一亩他并不知情。
国土资源局及法制局的两位领导表示闹事上访的群众是得到了实惠,还不停的对记者强调说上访村民杨克碌是个老上访户,唯恐天下不乱,精神有问题。
见记者对所提到的“实惠”疑惑不解,法制局朱金勇副局长解释,96年山绿公司征用这些盐碱地后投入大量资金对土地进行改良,并与村民签订征地协议书。村民拿到了钱,破产后收回土地,又可以耕种不是实惠是什么?
“虽然县土地局当时与山绿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转让合同,但没有执行,破产后一切协议废除。”这些领导纷纷说。
7月28日上午许,柳堡乡领导黄姓主任对记者他说事情都过去好多年了,大家都不记得这事情了,村民及各部门对这事的处理意见很满意。对征地之事只是个别村民的意见反映,村民并没有向村委及乡政府反映不满的意见。最后,这位主任表示,事情过去了,该盖棺论定了!
该县宣传部函告本报:对于征地,是山绿公司租用农民土地,付承包费,“征地”未成为既成事实,山绿公司已经破产,不存在征用土地问题。对于“国有土地竟还能归还村集体”,事实上,文中涉及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山绿公司征用这部分土地未成为事实,该宗土地的性质未发生改变,退还给村民合情合理合法。对于投诉者杨克禄是何许人也,他多年连续不断报料、上访出于何种目的,我们在接受采访时已经解释清楚(即是多位该县干部到本报说的是杨是精神病)。最后该县宣传部介绍:当前的无棣县,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群众富足安康。
该县征地问题矛盾重重
据村民反映:2004年,马山子镇高家村、田家村、付山子村看见杨庄子村土地种植棉花值钱,便到该村争夺这1114亩土地。时任杨庄子村书记杨文杰与村委主任杨兴元代表民意,从村集体拿出87000元请滨州市常胜律师所的律师范树荣打官司要回这1114亩土地。
2005年,为大局起见及平息纠纷,无棣县土地局与杨庄子村委协商,将1114亩土地划拨给马山子镇高家村、田家村、付山子村。
据了解,杨庄子村共950人,2005年该村872人每人自愿出资10元钱打官司罢免村主任,检举村书记。当地公安局以村民捐款打官司为由,说村民非法集资,聚众闹事,把上访村民代表拘禁10到15天。此后,村民因此事多次上访均多次被抓。
村民还向记者反映,2007年,无棣县滨东路建设,征用杨庄子村土地约200余亩,只给了2008年一年的钱,每亩补偿仅450元。村民反映这条通往滨州港的宾东公路占地约300余亩,公路路面及公路两旁的绿化带占地最少为200米。“占用我们的地修路,还让我们出钱买树苗挖坑种树。”村民很无奈地说。
看来,无棣县的土地管理秩序难说正常。对此,本报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