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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拆迁同地不同价,村民抵制遭强拆威胁
作者:葛树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68  更新时间:2010/8/24 8:59: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集体土地上的合法房屋将被非法强拆

    中国反腐维权网讯 ( 作者葛树春 箴言)山东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福刘村村民徐明蕾、刘玉林、刘振雷、刘振举、刘振方、刘长保、刘玉清、王永星、刘玉芹、胥桂平、周传余、王桂荣、刘金华等人控告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拆迁指挥部无手续并采取低价补偿的方式,对广福刘村东头村民的房屋实施拆迁,有被拆迁村民拒绝拆迁遭到二次计划生育罚款,合法房产当违章建筑以及房屋被非法毁坏。广福刘村被拆迁户已多次集体赴省赴京上告 ...

 

    2010年6月,山东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拆迁指挥部对广福刘村东头刘长功、刘振方、王永星、孙保良、刘玉林等数十户村民的房屋实施拆迁,但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广福刘村村民却未见与拆迁征地有关的合法手续和公告,后来拆迁者也承认他们什么手续也未办,什么证件也没有,只有拆迁办下发的一纸“拆迁安置说明”被拆迁户连拆迁目的也不知道,聊城日报上说是城中村改造,风传是中通汽车占地。遭遇与其他村庄不一样的补偿安置(补偿价格比其他村庄低),被拆迁村民强烈抵制并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后遭遇计划生育罚款、把合法房屋当违章建筑、强制拆迁等威胁。

    搞得人心惶惶的非法拆迁并没有让广福刘村东头被拆迁村民屈服,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拆迁村民已多次集体(超过5人以上为集体)赴省、赴京上告。

拆迁动机不明,未见合法手续,村民认为安置补偿过低

拆迁指挥部工作者拒绝向被拆迁村民解释拆迁问题

    调查了解到,聊城广福刘村东头村民抵制此次拆迁的主要原因是拆迁安置补偿价格比附近村庄低,拆迁未见拆迁公告和拆迁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甚至连最基本的拆迁目的和动机是什么都不知情,聊城日报报道为城中村改造,而该村四周均为农田,拆迁工作人员则说是企业占地。

    被拆迁村民介绍,2010年5月30日,广福刘村村委会就拆迁一事通知村民到7/8里外的东城街道办大院开会。

    次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和东城街道办事处等领导带领数十人进驻广福刘村,后来,村干部带头报名拆房,村内不断有宣传车、大喇叭广播动员村民拆迁。

    中国反腐维权网了解到,与广福刘村相隔不远的宁庄村、徐庄村均隶属聊城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均为聊城市2类地块。宁庄、徐庄自2009年实施拆迁,两庄的拆迁补偿安置合法院落为每平米1800元,附着物200至500元,院墙,大门、水井等均有补偿,临时安置费也按聊城市规定的每月每平米5元补助,拆除宁庄、徐庄村民的合法房屋按同等建筑面积补偿楼房,也没有卫星拍片的界限。

    而2010年实施拆迁的广福刘村补偿价格却比宁庄、徐庄低很多,广福刘村被拆迁户的临时安置费每人每月仅为200元。

    此外,宁庄、徐庄被拆迁户的合法院落三分之二可以换同等面积楼房,广福刘村却面临每人不得超过45平方米安置的硬性规定。

    以上所述有广福刘村提供的“徐庄村、宁庄村拆迁安置说明书”、“广福刘村、小顾村拆迁安置说明书”予以证实。

    2010年7月24日 上午,笔者会同广福刘村被拆迁户代表赶赴位于该村村委会的拆迁指挥部证实上述情况,但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对笔者和被拆迁户代表作任何解释!

    对此,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指挥部的工作人员都是拆迁工作者,对政策不是很了解,故不对笔者和被拆迁户解释。

抵制拆迁遭遇计划生育罚款、强拆等威胁

被拆迁村民联名控告变相征地非法拆迁

    2010年7月23日,聊城市广福刘村东头被拆迁户们互相传递并在一份联名信上签字,广福刘村被拆迁户们由于抵制不合理的拆迁,有部分被拆迁户被以违反计划生育需要交纳巨额罚款和其他方法威胁,甚至有被拆迁户因为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其合法房屋被非法强制毁坏。

 

    村民们传递的联名信表明,广福刘村东头村民世世代代居住在该村,在没见到任何拆迁征地手续的情况下面临被拆迁,并遭遇与其他村庄不一样的低价补偿安置和过渡,抵制这样的非法拆迁时却遭遇计划生育有问题、强迫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房屋被非法毁坏的厄运,为此村民们曾多次集体赴省赴京上告,拆迁却愈演愈烈。

    笔者了解到,广福刘村被拆迁户刘玉林家中有3个孩子且早已缴纳了67000元社会抚养费并正常上了户口,但因为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于是刘便被东城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找上门,再次被下发一张54000元的计划生育罚款单,在这种情况下刘玉林被迫在拆迁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与刘玉林一样,广福刘村东头被拆迁户中有刘长功等数人被以计划生育罚款的方式被逼在拆迁协议上签字,而签字后再没有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找。

    权属为刘振方的房产拥有合法手续,拆迁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却让刘振方的父亲刘玉恩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广福刘村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接连不断。

    “ 2010年6月29日当天,近200人闯进村子,推了几座房子后直奔我儿刘振方家欲强制拆房,刘振方的爷爷刘金星(70岁)上前理论,便被一人抓住衣服领子并踢了两脚,我的女儿刘雪燕见到爷爷被打,上前去拉,被一个拆迁的人打了几巴掌踢了2脚,我的丈夫刘玉恩见到自己的父亲和女儿被打,委屈的在拆迁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我儿子的房产却要我的丈夫在协议上签字,这样的合同怎能有效?”刘振方的母亲宫红英气愤地说。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则坚称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打人,甚至拆迁工作人员还被刘一家殴打。

    拆了俩月了,七十户还有三十余家未肯拆迁。尽管有的迫于压力或遭受欺骗在协议上签了字,但仍不肯搬走,至今尚有二十三户未签字。按法律规定三分之一的户不肯拆迁应对补偿事宜进行听证。可是拆迁者却挑了五户进行进行裁决强拆,说强拆了这五户还没有报名签字的全部强拆完。被拆迁户多次赴市省京上访均无果,拆迁者唯一的理由是:广赴刘村是集体土地,所以不用任何手续,所以补偿安置费可以不执行上级文件,所以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可以充当拆迁人。拆了俩月了,管委主任以兴业公司的身份充当拆迁人,申请强拆了。被拆迁户不明白,集体土地就可以不办手续随便强拆,农民的房屋值多少钱你说算,什么时候给拆迁款你说算,农民的房屋就没有物权,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我国宪法赋予人民的合法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而广福刘拆了俩月了,七十户还有三十余家未肯拆迁。尽管有的迫于压力或遭受欺骗在协议上签了字,但仍不肯搬走,至今尚有二十三户未签字。按法律规定三分之一的户不肯拆迁应对补偿事宜进行听证。可是拆迁者却挑了五户进行进行裁决强拆,说强拆了这五户还没有报名签字的全部强拆完。村被拆迁户王永星的合法房产在自己未签字的情况下,被拆迁工作人员强行毁坏,笔者在王永星被毁坏的房产现场看到一片狼藉,王表示房产被毁坏当天拆迁的人开铲车在自己门前威胁签字,王未同意,于是拆迁工作人员便强行把王永星两处院落的其中一处故意毁坏,王表示自己将控告自己房屋被故意毁坏的遭遇。

    被拆迁户孙保良的遭遇更为悲哀,由于拆迁工作人员答应孙签字后有奖励和临时安置费等,但签字后拆迁工作者并没有实现诺言,于是孙拒绝搬离,拆迁工作人员强行拆除孙的房屋,后双方发生冲突,孙被行政拘留5日。目前,孙保良已就自己被拘留一事写好起诉状并准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孙保良被拘留一事,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孙被拘留和拆迁无关,是因为其殴打他人所以才被公安机关拘留。

    被拆迁村民刘振举则遭遇被当地民政部门威胁,民政局欲将其下葬近 1 年之久母亲的尸体挖出来火化的厄运;村民刘玉喜上有80岁的母亲,其表示自己的母亲年岁大没有人愿意租个房子,于是刘便被村干部要求刘玉喜的老母亲到绿化带搭窝棚住。

    知情人透露,广福刘村内有一户村民的房子刚建好几年的房屋并缴纳了罚款, 2010 年 6 月 29 日,近200人配合两辆铲车将其房屋以违章建筑的名义铲平,后来他的另一处宅院签名后,将先前当违章建筑铲平的也如数发还补偿款。

    调查期间,广福刘村村民周传余之妻(该户不识字)反映拆迁工作人员在量房之前许诺把所有房屋面积都量上,但量完之后找人看协议却发现房屋前后两头均未给计算在内,周的大哥一气之下欲喝农药,幸被发现后制止,后周家把拆迁协议送回了拆迁指挥部,以示抗议。村民刘金华的遭遇和周传余一样,刘金华同样把协议退回了拆迁指挥部,至今拒绝搬迁。拆迁办相关工作者却称该二户占用了集体土地,因不合法所以未给其丈量 ...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工作人会员则解释,周传余、刘金华的房屋超出宅基地范围所以没有为其将多余面积丈量。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云雷认为拆迁首先应当具备拆迁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经批准得到房屋拆迁许可证后 ,方可拆迁。 如涉及对集体土地进行征地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征地手续。如果未经房主同意拆迁工作人员擅自或强行毁坏被拆迁户房屋的可按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就上述事件,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孔建先生认为,如果拆迁工作人员在拆迁工作中没能取得相应合法手续,且采取威胁的方式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那么拆迁方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协议可视为无效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孔建律师表示!

被拆迁户曾集体赴省上告,无结果

街道办作为拆迁人更应取信于民!

    由于拆迁房屋涉嫌低价补偿安置,拆迁方采取非常规的方式要求被拆迁户在拆迁协议上签字。被拆迁户徐明蕾、刘振雷等被拆迁户曾集体在2010年6月/7月间多次赶赴聊城市信访局、山东省信访局和北京国家信访局上告,但至今未见任何结果。

    徐明蕾表示拆迁户门团结一致抵制拆迁安置比其他村庄价格偏低的行为,一致抵制野蛮恐吓式的拆迁,并到聊城市信访,没有结果后便到省会济南上告,最后又到北京国家信访局,相关信访接待部门收到材料后称将材料转送至下级单位,但至今无果。

    焦急的被拆迁户们表示将于近期再次写好联名信准备再次赴省、赴京上告。

    笔者调查发现,广福刘村被拆迁户持有的拆迁协议,拆迁人(甲方)为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有分析人士指出,街道办事处算是最基层的国家机关,鉴于此更应当严格发布拆迁公告并按公告内容组织实施,这样才能取信于民,如果一切都做到位也补偿安置到位,相信村民都能配合。如果拆迁方根本没有发布拆迁公告并提供不出任何拆迁合法手续,或者利用拆迁的形式变相征地,使村民的利益受损害,那国家机关的威信将荡然无存。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是对政府任何部门的基本要求,有关部门应该重视山东聊城广福刘村拆迁涉访事件!

    截止定稿,广福刘村被拆迁户徐明蕾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拆迁方请来评估机构欲对徐明蕾家房产进行评估,而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协商拆迁方单方面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出的结果可视为无效。

    截止发稿,又有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工作人员专程赴京与笔者当面澄清相关情况,开发区工作人员称关于上文提及利用计划生育胁迫村民签字完全子虚乌有,该负责人表示计划生育罚款是计生部门的事情与拆迁部门无任何关系,至于同一社区两个村庄价格为何不一样,该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两个村庄的价格不一样是因为对广福刘村实施拆迁完全按照市的文件执行。并表示村民听说要拆迁,便私搭乱建,甚至占用集体耕地盖房子,导致拆迁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强拆村民的房屋是依法 拆除违章建筑。

    对于拆迁的目的该工作人员亦坦言将要在此修建工厂,但目前是城中村改造.... 云云!

    据悉,被拆迁户徐明蕾等5户已在2010年8月初收到拆迁办下发的强拆裁决,然5户一再追问也未见任何拆迁合法手续,甚至有拆迁工作人员声称在集体土地上拆迁不需要手续 ... “我们不怕他们非法强拆我们的房屋,汽油瓶、敌敌畏我们都已经准备好,弄不死他们,大不了我们弄死自己!”被拆迁户代表在电话里向笔者表示!

    因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形成一份书面材料发送给笔者,故撰文后未披露该事。但至今已近半月,笔者未收到任何书面材料,故将上文予以披露,同时笔者将联合国内外新闻媒体继续关注广福刘村拆迁涉访纠纷!中国反腐维权网再次声明绝无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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