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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徐闻县百姓抬尸喊冤的台前幕后
文章来源:中国和谐之声网 法讯网作者:佚名 点击数:12703 更新时间:2013/1/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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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东省徐闻县百姓抬尸喊冤的台前幕后〗的最新评论:

    六、儿子屈死冤未申,儿媳狱“罪”陷囹圄,老父含恨而死,老母哭瞎双眼

        多名村民被抓后,徐闻县公安人员胁迫被抓村民写保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其他村民迫于公安的压力,写了保证配合按要求做笔录,恢复了人身自由,而宁康田的嫂子黄玉连拒绝公安局无理要求被关进监狱整整十个月,徐闻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将其逮捕,徐闻县检察院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向徐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徐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黄玉连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黄玉连不服一审判决。与此同时,黄艳以徐闻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徐闻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赔偿起诉书》,将徐闻县公安局告上法庭,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几经周折将案件指定到雷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结果败诉了。黄艳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到湛江市人民法院,湛江市人民法院撤销了雷州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多位目击证人,在雷州法院出庭作证证明亲眼看到了派出所工作人员追捕宁康田落水,并见死不救的事实。在铁的证据面前,雷州法院再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黄艳等原告再次上诉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宁康田的父亲听到一审结果大喊天理何在,以头撞墙,心脏病突发含恨而死;宁康田母亲终日冤泪洗面,致使双目失明,生命危在旦夕;宁康田嫂子黄玉连因被关押长达十个月,受到长时间恐吓与虐待,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治病需高达十万元的医疗费,这成为压垮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宁康田的两个七八岁的儿子的命运成为人生苦海上的一叶小舟,捉弄命运的风帆不知将把他们带往何处,也许是天的尽头……,人常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但他们没有回头的能力和权力,他们还都是精神和肉体都非常稚嫩的儿童,救救孩子!


              宁康田的母亲和两个幼小的孩子

        还有一个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让人不愿、也不敢相信当地政府官员会做出于情于法都无据的事,这就是抢走了宁康田的尸体,至今不知停放在何处,两年来未还给死者家属,让人想起了宁康田沉没水底时围观警察的一句话:“钱没了”!真不知道这句话是指宁康田死了没法罚钱,还是宁康田死亡需要赔偿,或是宁康田吃了太上老君的仙丹浑身变成金银珠宝,富可抵国?不管怎么说宁康田的两个儿子逢年过节不知道往哪里去祭奠父亲的亡灵,父亲死不见尸,死无入土为安,将成为对他们一生永久的伤害,同为人子,相煎何至于此!

    七、伸张正义,闻冤而动,京城著名律师挺身提供法律援助

        这起人命关天的大案,两年来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几经波折,但宁家人对宁康田的死亡诉请国家赔偿均被判败诉,对宁康田妻子黄艳的有罪判决也始终没有改变,有人将宁家人的冤屈发到互联网上,宁家人也在互联网上向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汪洋写了一封公开信,两篇文章均暴露了法官对四位目击证人当庭质证被害人宁康田是由于被派出所干警追赶落水、派出所干警却见死不救的证言证词不予采信的理由,竟然是“证人与死者宁康田是同村人,有利害关系”,而对方证人同是公安干警,既是同案,又是同事,不知是否有利害关系?北京市嘉佑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梁固本看到了宁家人喊冤的文章,无偿为宁家提供法律援助,并掏钱多次看望宁康田的母亲及其两个年仅七八岁的孤儿,让宁家人感到了来自北京的温暖。

        宁康田之死应不应该得到国家赔偿?判宁康田嫂子黄玉连“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罪名是否有足够的构成要件?宁康田的尸体该不该归还其亲属?徐闻县公检法是否为逃避责任,相互照顾,弄虚作假,枉法裁判?让我们听一听律师的观点。

    律师点评:

         北京市嘉佑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固本一直援助整个案件,梁固本律师认为:

        一、徐闻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无故追赶宁康田行为本身存在过错,宁康田落水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救助属于明显的不作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职务行为和见死不救的不作为与宁康田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据此徐闻县公安局应该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二、宁康田的嫂子黄玉莲等人到政府门前抬尸体喊冤的行为不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因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分析,主观上黄玉莲的家人不存在冲击国家机关的故意,去的目的是讨要政府的说法,客观上没有进行“打、砸、抢等违法行为”,并且所谓聚众是因为宁康田死亡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没有处理好问题,没有问责责任人,而是推卸责任,保护渎职人员,导致的民愤发生,很多人是自发跟随宁家人讨要说法的,表示对宁家的基本人道同情。据此黄玉莲行为无罪。

        本案的二审在2013年1月17日下午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希望湛江中院能给出公正判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关注案件的进展,期待公正判决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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