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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网记者接到独家爆料称,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一副县长与安监局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行为,被实名举报至河北省纪检委、监察局。
据了解,6月26日有媒体记者向孟村县安监局反映,该县一法兰厂瞒报一起致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该局局长刘明军接到举报后承认对此事故不知情,并称“立即展开调查”。当日,便有人找到该记者提出“手下留情”事宜,在遭到拒绝后,涉案企业领导又通过关系前往媒体单位要求“和谐”此事。
7月12日,该记者又将此事反映给孟村县分管安全的副县长李国钧,却得到“县里有一个投资比较大的化工项目,由于项目着急,没有顾上对此事的关注”。
至此,孟村县对此案件的调查始终没有任何进展。
刘明军身为孟村县安监局局长,在接报后,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秉公执法。然而,刘明军却多次暗中指使企业,通过多种社会关系和谐此事,欲将事故真相彻底隐瞒。
李国钧身为分管安全的副县长,却是忙项目、忙投资、忙开会,就是没时间过问安全事故,难怪当地企业会屡发事故,难怪安监局局长刘明军对此事故的态度会如此漠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属于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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