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重庆讯(周国华)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酉阳县司法局桃花源司法所立足驻地为县政府所在地的实际,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突破口,注重预防管理措施,切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体制创新,将全镇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重新犯罪率的目标分别锁定在0.5%、2%以内,力争重新犯罪率为零,采取卓有成效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司法所制定了报到管理、定期排查和动态分析报告,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跟踪管理、应急管理、特殊时期重点对象监管,矫正对象汇报、公益劳动、集体教育等多项制度,使全镇社区矫正工作有章可循、行之有效。司法所按照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科的统一要求,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工作台帐和一人一档的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公开上墙了社区矫正组织机构、职责任务、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等制度内容,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是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截止2012年9月底,全镇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7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62人,现在册55人;从2011年-2012年9月,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0人,无一人重新犯罪。镇内建立公益劳动基地1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0次70余人,落实低保14人次,为25名矫正对象落实责任田178亩,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均为零的目标。
三是注重调查摸底。针对地处县城、人口流动量大、地域宽、社情复杂的特殊情况,今年,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两次摸底排查工作。为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在实施矫正和帮教过程中,紧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通过多种形式的人性化帮扶手段开展工作,适时通过“入村到户,深入家访”、“爱心感召、复学助学”、“公益劳动,正心矫行”、“排忧解难,落实政策”等四项人性化教育活动,切实把温暖带给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让他们安心生活,安心学习,安心工作。
四是安置帮教“人性化”。认真落实衔接、管理、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措施,实现刑释解教人员有人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该司法所采取多种措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给予必要的帮扶救助,为他们回归社会后走入正途创造条件。在具体工作中,根据刑释解教对象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对少数刑释解教对象存有思想包袱、情绪低落等实际情况,按照分类帮教的原则,多方走访,合力帮教,实现道德法制教育与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机结合,坚持以管理促和谐、以服务促工作、以规范促提高,努力把管理服务的过程变成推进工作、提高水平的过程,多渠道鼓励和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现在册人员安置帮教率已达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