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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三日两天,在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观音桥居委“丽景稚苑”发生了荒唐的一幕——该楼盘开发商钟模棋伙同镇司法所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对我的一间门面(还房)进行了“强制执行”!
他们纠结了十多个黑社会人员,用暴力强行把房门打开,将室内物具抛甩于门外,并强行占据;又于第二天拉了一汽车材料欲强行装修。两天的“执法”,大观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全程摇旗呐喊直接参与,比当事人还要当事人。面对围观群众的质问和谴责,他多次大放厥词:“我是大观司法所的,这个案子是我办的,别说这间门面不是杨某(本人)的,就连其他那些(房屋)都不是他的,今天对杨某采取措施,是由于他对抗法庭,只好这样(强制执行)了……”。
开发商至今未与我有口头或书面的争议,更不消说涉及法庭。试问大观司法所依据什么立的案、办的案、现在又凭什么来执行这个案子?造这个势、还要搞臭我,到底要达到什么目的?!
无风不起浪。这丑恶事件的发生自然有其深沉的背景——
我们这里修了一个规模很大的文化广场(当初薄熙来也来视察过),加强和完善其配套自然就成了镇政府的政绩工程。这个工程就叫“丽景稚苑”。这一利国利民的事也得到了我们的拥护和参与。然而在完成该地块征地拆迁之后,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一场现代版的猫鼠游戏由此开始。该地块镇政府以335万的底价挂牌出让,然而独家参与“竞拍”的开发商竞借口无钱而不参与竞拍,“因而流拍”(镇政府的说法),实际上开发商在镇政府挂牌的同时,就已经开工了。就这样在镇政府分文不取、又不干预的情况下,两栋违法违规的大楼在镇政府门前拔地而起,赫然耸立!至少335万元巨额土地出让金由此化为乌有,拆迁还房反而成了小产权!
为此,从二0一二年五月起,我不间断地向各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当然也包含我的自身维权),然而时至今日,不见任何回复和结果。我的行动自然引起了开发商的忌恨:他拖延不还我的房;还了我的房也遭一房多卖;这次被开发商“强制执行”的门面仍是他暗地所卖!你要装修么,就有黑社会来暴力阻挠;你要租房卖房么,就有人把谣言向周边传遍,说他在和我打“官司”、我也在和镇政府打“官司”,问题多多,无人敢问津,实际上我的还房已是有名无实。现在经他和大观司法所这一闹腾,我的房子白送人都无人敢要了!
十八大后,什么什么;三中全会后,什么什么;两部委紧急通知,又什么什么,全国改革莺歌燕舞,东风浩荡——但我却鼓不起劲了——因为重庆、南川区内,春风不度玉门关,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涛声依旧!官商勾结已难撼动,何况再加司法庇护,我还能说什么?本已偃旗息鼓,挂牌免战,不谙对手如此张狂;又看中央司法工作会,重生希望。再次背水一击,不信洪洞县内无好人,特吁请:
一、严查“丽景稚苑”腐败工程,追讨335万元巨额国有资产,查处相关责任人。
二、 对大观镇司法所超越职权行为予以追究;对大观镇司法所内那些既无起码的法律常识又无基本的职业操守的“害群之马”予以清除。
三、 有关人员在可能的范围内认错道歉,并还我清白。
此致
杨于友
二0一四年元月
户籍所在地:重庆南川区大观镇观音桥居委
身 份:公务员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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