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调“法律八进”活动的针对性。强调宣传内容的针对性,以基本方针、政策为主线,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与之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把这些法律知识和宣传资料送到乡村、企业、学校、社区、机关、中介、监所和单位。多方面排查各乡村、街道、学校、企业、机关和单位的基本情况,按照各客体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针对化工园区在征地拆迁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民警向园区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水平,引导群众做懂法知法并合理用法的好公民。2006年以来,该县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多万份,受教育人达70多万人次,受教育面达90%以上;成功调解纠纷6180件,息诉率达97.6%;刑事和治安案件比2005年明显下降。近年来,没有发生群众到市进京上访事件,社会和谐稳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是强调“法律八进”形式的多样性。该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利用“法律八进”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县政法部门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广大师生上法制课,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义务教育、食品安全、消防、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县教委组织学生听法制报告、看法制电影后,利用统一的“法制心得体会文稿纸”撰写心得体会;县委法建办组建了“平安建设暨‘五五’普法文艺宣传队”,深入街道、村社、学校进行巡回演出,组织机关、企业、事业、街道进行了法制理论知识竞赛;各乡镇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委的义务“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员”,深入村(居)委及田埂、地头、农户,为村(居)民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事纠纷,受到了广大村(居)民的一致好评。通过创新“法律八进”活动形式的广泛开展,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知法守法的法制氛围日益浓烈,维权意识得以提升,法律融进生活、走进基层、贴进群众,收到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三是强调“法律八进”宣传的广泛性。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必须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才能形成学法用法的热潮。在活动中注重调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积极性,实现了群众参与、全民学法的目的。组织讲师团分成5个组,分赴31个乡镇送法下乡,对全县普法宣传员及各乡(镇)调处服务中心、村(居)委、企业事业单位调委会,各专业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委员会,“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调解室共2515人进行了培训。讲师团成员采取课件授课,深入浅出,以案析法,主要培训了人民调解条例、大调解业务和调解技能,《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征地拆迁政策法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是强调“法律八进”活动的基层性。该县始终坚持普法专业队伍“为基层农村服务,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原则,努力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队伍和普法宣传员资源,通过开展大量的法律服务性工作,使“法律八进”活动为群众所认可、所接受并产生“共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者是普法的生力军,他们深入乡村、企业、学校、街道、机关、单位,成了“法律八进”的忠实代表,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人民调解组织是普法的基础队伍,具有横到边纵到底的触角职能。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纠纷、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承担起普法宣传员、民间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信息员三位一体的重任,真正形成了“法律八进”“帮、带、扶”的良好氛围。
五是强调“法律八进”活动的实效性。该县始终把“法律八进”是否取得实效作为考核法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进”后成果。通过“法律八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农民的法律观念、依法维权、履行义务和遵章守法意识明显增强;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诚信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管理、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法治丰都”、“平安丰都”、“和谐丰都”的局面正初步形成。
(丰都县司法局通讯员 石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