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贵州遵义多余购房款拷问官场腐败潜规则
作者:阳小青  文章来源:《新湘报》  点击数8043  更新时间:2007/5/7 9:38:3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07年3月2日,在十届全国人大、政协五次会议期间,蒋援民律师发出致两会的公开信。公开信呼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神圣的权利,在两会上把此案作为议案或提案提出,责令遵义市尽快收回流失的国有资产,查处腐败,揭开内幕。
 
遵义市的两次调查意见承认问题不解决问题
  老干部的呼吁,张抗美的奔走,使这一问题引起了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1998年9月22日到28日,由市政府办公窒纪检组组织有审计,财政局工作人员参与的调查组对驻京办购房情况进行调查。同年10月7日,联合调查组向市政府办公室做出了汇报,调查的结论是,多付购房款的说法缺乏证据,北京办事处在购房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
  这是睁眠说瞎话,明明证据确凿,有违法行为,他偏说缺乏证据,没有违法行为。太令人气愤了!张抗美愤怒地对记者说。
  2000年初,在中纪委、省纪委等部门的敦促下,遵义市纪委组织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房管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张抗美反映的多付购房款问题进行调查。2000年3月27日,遵义市纪委以市纪通(2000)5号文件《关于处理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购买办公用房涉及税费问题的建议意见》向市政府党组汇报称:驻京办在购房中存在一是签定房产转让和过户协议不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二是多付款105.4211万元给闫建华所办的公司;三是经办人胡光华在购房操作中有工作失误,四是胡光华在这事件中负主要责任。
  在这个报告结论里,遵义市纪委承认了多付款的问题,但没有提出追回多付款的建议。报告这肯定了胡光华在购房中没有谋私的问题。
  这就怪了,驻京办怎会愿意多拿一百多万元给人家呢?看到这份调查报告的人都说,这里肯定有问题!
  2002年6月,遵义市的主要领导在《遵义晚报》上发表署名文章称没收多付款这回事。
 中央媒体的舆论监督未能唤醒老区领导的良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