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副部级贪官刘志庚被判无期后,观音…
·拿民生工程当筹码大捞特捞的厅官被…
·甘肃省武威市委原书记火荣贵接受调…
·保定顺平原县委书记张丽娟被抓
·东莞市市纪委原书记甄瑞潮严重违纪…
·广东省东莞市监委原委员王居乐严重…
·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接受审查调查
·东莞市樟木头镇原镇长罗伟伦,被查
点击TOP(10)  
·副部级贪官刘志庚被判无期后,观音…
·拿民生工程当筹码大捞特捞的厅官被…
·甘肃省武威市委原书记火荣贵接受调…
·保定顺平原县委书记张丽娟被抓
·东莞市市纪委原书记甄瑞潮严重违纪…
·广东省东莞市监委原委员王居乐严重…
·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接受审查调查
·东莞市樟木头镇原镇长罗伟伦,被查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原上海市人大主…
·退休4个月后,原东莞市人大副主任梁…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副部级贪官刘志庚被…

拿民生工程当筹码大…

甘肃省武威市委原书…

保定顺平原县委书记…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反腐前沿 >> 正文
河南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因受贿一审判无期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法讯网作者:翁煜明 张… 点击数:1727 更新时间:2008/11/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河南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因受贿一审判无期〗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据中国法院网消息(翁煜明 张占林)11月25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7年8月,被告人张海钦利用其担任周口市市长、省水利厅厅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33.8万元、美元9.8万元、购物卷1.5万元。

      张海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现有家庭财产及支出与其合法收入和违法犯罪所得之差,有价值人民币572.689638万元、美元7.8851万元及港币1.04万元的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鹤壁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海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其作为高级领导干部,所犯罪行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张海钦对其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部分,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其行为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张海钦积极退还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张海钦服判,表示不上诉。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