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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豪国际商铺业主质疑房子缩水,开发商只同意免3年物业费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法讯网作者:舜网 点击数:1957 更新时间:2012/3/2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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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万豪国际商铺业主质疑房子缩水,开发商只同意免3年物业费〗的最新评论:
        承诺5.6米的层高,被消防排烟管道占去了1米多;商铺里凭空多了个承重柱,面积被占去了近一半……近日,数位购买了位于文化东路的万豪国际商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收房后发现房子的实际情况跟当初开发商承诺的差距太大,而开发商目前仅仅同意免去他们三年物业费,算下来也就3000多元钱,对此,业主们普遍表示不满意。25日下午,记者跟随部分业主前往万豪国际进行采访。

        屋内安上一套排烟管道,占去了1米多的层高,已经没法隔成两层了

        业主石先生>>

        “一根大柱子占去近一半面积”

        记者首先跟随业主石先生来到了他所购买的万豪国际三楼的商铺里,虽然隔着玻璃门,但仍然能清楚地看到,本来就不大的商铺被承重柱占去了接近一半的面积。

        “本来这商铺公摊面积就特别大,再加上这么一根大承重柱,占去了近一半的面积,那么我买的这个商铺根本就没法用了啊!”石先生无奈地说,自己一直以来都很信任开发商,已经交了一年的物业费、各类押金等,但等看到自己的房子时,却完全傻眼了。

        业主刘女士>>

        “排烟管道占去1米多的层高”

        市民刘女士购买了万豪国际二楼的商铺,记者一进刘女士的商铺,抬头就能看到在房顶上安装了一套消防排烟管道。“我们购买这个商铺,就是看中了它的层高,可以隔出两层来使用,但现在加上了这么一套排烟管道,根本就没法隔二层了啊。”刘女士着急地说。

        据刘女士介绍,她花近50万买到这间商铺,当时在购买时,售楼人员根本就没有提到在这间屋里要安装这套消防排烟管道,等收房时,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商铺里多了这么大的管道。

        业主曹先生>>

        商铺中间多了三根大管子

        “房子建成这样,跟原来的承诺相差太远了。”市民曹先生购买了万豪国际四楼的商铺,目前他已经拒绝收房,所以没有拿到商铺的钥匙。

        不过透过商铺的玻璃门可以看到,这家商铺的中间处多了三根管道,“这样完全没法把商铺隔成上下两层了。”曹先生无奈地说。

        曹先生表示,当初售楼处并没有告诉他,商铺里会有这么三根管道,在商铺建设过程中,他曾经要求到自己商铺里看看,但售楼处以正在施工太危险为由拒绝了。直到收房的时候,曹先生才发现房子原来存在很大的问题。

        开发商>>

        只能免除三年物业费

        目前,曹先生专门建立了一个万豪国际业主的维权QQ群,已经有10余位业主加入,业主们遭遇的情况大致相似,或者是层高大幅变低,没法隔成两层;或者面积出现了不小的缩水,这些业主都曾经多次找开发商讨要说法。

        “现在开发商给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竟然是只免除3年的物业费,算下来也就3000多块钱。”曹先生气愤地说,业主们都不接受开发商的这一解决方案,直接要求退房。对于业主们的要求,从年前开始,开发商就表示,先研究一下,再做决定。

        “最初说年前给答复,然后又推说年后给答复;再后来又说元宵节以后,就这样不断地拖。”曹先生气愤地说。

        25日下午,记者跟随业主来到万豪国际的售楼处,客服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把业主的意见反映给了公司上层领导,目前公司领导正在商讨具体解决方案。“那什么时候出解决方案呢?”记者问。“需要再等一等。”工作人员答复说。记者又向工作人员询问他们公司领导的联系方式,但工作人员却连连摇头拒绝提供,并表示领导不会直接出面受理业主投诉。

        律师观点>>

        开发商违约在先,消费者有权退房

        在采访中,售楼处客服部工作人员还表示,在购房合同里有规定,即使商品的实际情况因为建筑原因出现了改动,购房者也不能提出赔偿或解除合同。

        记者在购房者的合同里看到这样的条文:“买房人不以本房屋的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户型、层高等与本房屋设计或使用功能有关的任何原因,向出卖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

        几位购房者均表示,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书一共有数十页,一时半会儿根本看不完,开发商就直接让他们签字,并没有详细介绍合同里的具体内容。而且合同都是统一的格式,容不得业主提出别的意见。

        对此,法冠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晓林表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在对房屋建造进行比较大的改动时,应该提前告知购房者,征得购房者同意后,才能进行改动。

        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家魁分析认为,开发商的合同条文只规定了购房者的义务,却减轻了自身的责任,这是不公平的,属于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也是无效的。

        两位律师均表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完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的要求,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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