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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德:创新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法治周末:如何看待人人快递被上海邮政管理局叫停这一事件?
李惠德:根据我国2009年通过的邮政法,在我国从事快递业务必须获得监督管理机构的许可,现在人人快递从事这项业务,从法律法规上来就讲,是找不到依据的。
法治周末:人人快递方面称自己只是一个提供信息的平台,并没有从事传统的快递业务,您认为在这一商业模式下,如果没有监管,对消费者权益会带来哪些挑战,对社会而言,又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李惠德:国家之所以对快递行业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主要在于这一行业有其特殊性,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还涉及到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所以国家需要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保障这个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作为快递企业也需要在合乎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延续它的生命周期。
法治周末:据人人快递官方介绍,为了保障快递物品的安全,人人快递会在接单时冻结快递人信用卡内相应额度的资金;为了防止接单出现违禁品,快递员需对快件拍照上传、平台也会进行审核,您认为这些努力能否解除社会的顾虑?
李惠德:我认为尽管一个事物出现以后,不管怎么努力,都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的经营活动,才能得到保障。一旦游离于现有法律体系外,尽管它做了很多努力,但是一旦出现大的风险事件,消费者的权益要受到怎样的侵害?从法律的角度讲,目前人人快递在这一点上还是比较欠缺的。
法治周末:也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人快递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也暴露出我国快递行业现有法律体系的不足,您认为,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有关快递行业的法律法规有无调整的必要?
李惠德:我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适应中国快递业目前发展状况的。民营快递企业兴起已有21年,在2009年邮政法修订后,快递行业的发展是非常迅速的。
借助于我国电子商务高速增长的势头,我国快递行业已连续38个月保持了50%的增长速度,这在全国各行业里来讲增长势头都是比较靠前的;今年我国快递业的产业规模有望超过100亿件,届时将超过美国,成为位列全球第一的快递大国。从这个角度讲,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不滞后于快递业发展的需要。
法治周末:有一种观点是,对于人人快递这种新的商业模式,依照现有法律法规可能难以对其进行明确的定位,那么是否可以考虑对其先进行“软性”的规范和约束?作为协会有没有考虑将人人快递的运营主体吸收进来,通过行业自律这种“软法”加以规范?
李惠德:目前加入中国快递行业协会的,都是获得监管部门许可的快递企业,而人人快递不是许可范围内的企业,它可能不会来加入我们,从协会的角度来讲,人人快递目前也没有进入协会的视野。
法治周末:对于人人快递提出的“人人都是快递员”的口号,赞成者认为其是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创新模式,反对者认为其违背了现有的法律,在您看来,作为快递企业,应当如何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创新?
李惠德:无论是哪种创新,首先都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进行创新。目前很多快递企业都运用了互联网技术,比如很多快递公司利用微信平台开展业务,再比如顺丰速运公司结合自己的业务,做了一个全球美食优选网购商城。
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创新方式,但又没有突破现有法律框架。无论是行业协会,还是监管机构期待的也是这种规范、有效、健康的创新,也能让老百姓用的放心。
(李惠德,中国快递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原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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