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法律冲突还是选择性执法?法定免票儿童被强制买票的背后
作者:任东杰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957  更新时间:2013/12/5 8:41:40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客车乘务员:怕交警罚款

       今年暑假的一天,临汾市民董女士带着她身高不到1米的四岁女儿去安泽县老家走亲戚,在临汾城北汽车站,中巴客车上的乘务员要求她为其女儿补办一张半价的儿童票。
       “身高1.2米以下的小孩乘车是不用买票的。”董女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她知道国家有这项规定,便据此与乘务员据理力争,但乘务员向她表示,没有办法,路上被交警查着了就要以超载为由扣司机6分、罚款300元,如果孩子不买票,只能请她带着孩子下车。也有车上的其他乘客告诉她,人家乘务员说的是真的。
       无奈之下,董女士只得为女儿补办了一张儿童票。但是,她老觉得这张票补得没有道理,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孩子明明是可以不买票的,这个权利怎么说被剥夺就被剥夺了呢?
       交通部、国家发改委2009年联合发布的《汽车运价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米—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
       交通部2005年发布施行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按照上述规定,客运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是可以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的。也就是说,一辆核定载客人数30人的客运车辆,如果算上3名免票儿童,即使总搭乘人数达到了33人,也不算是超载运行。
       11月21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临汾市城北客运站一探究竟。
       记者询问:“1.2米以下的小孩还买票吗?”
       “买。半票。”售票员肯定地对记者说。
       “按规定,不是可以不买的吗?”记者问售票员。
       “去安泽方向交警查得比较紧,连婴儿都是半票。”售票员向记者解释说。
       记者走进车站,上了一辆开往安泽方向的中巴,问车上的乘务员:不到1.2米的小孩用不用买票?
       这位乘务员对记者说:“用,买半价票。”
       记者提出,按规定1.2米以下的小孩不是可以不买票吗?
       这位乘务员似乎无奈地对记者说:“交警是数人头的,不论是大人、小孩,我们也没办法。”
       “小孩不是人?”这位乘务员对记者说,交警查着后往往这样反问他们,他们觉得交警说得似乎也有道理,谁能说小孩不算一个人呢?
       今年5月,这辆核定载客23人的中巴车算上1个大人怀里抱着的两三岁的免票小孩总共载了24人,结果被交警查着了,被以超载为由挨了罚——司机被扣6分,罚款300元。这位乘务员对记者说,自那以后,再碰到大人带着不到1.2米的小孩乘车,他都会要求买张半价票,不然就不让上车。他向记者解释说,作为车老板,也不愿意让小孩买半价票,因为小孩买了半价票就得占一个座位,这样,就会少拉一个大人,少卖一个全价票。
       一位跑霍州线的中巴司机对记者说,运管的规定和交警的规定不是一回事,运管规定可以超载不超过核定人数的10%,而交警规定一个也不允许超,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碰到大人带着小孩,如果算上小孩就超载的话,他们大多是宁愿空着座位,也不愿意找那个麻烦。
       董女士对记者说,她后来调查发现,在临汾,不到1.2米的小孩乘车,很少有不被要求买半价票的。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