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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企业家面临五大犯罪风险点
作者:蒲晓磊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861  更新时间:2015/2/11 9:55:09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金融领域:企业家犯罪高发区

       针对金融业的发展情况,《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预测,在未来3年至5年的时间里,金融领域企业家犯罪仍将出现高发、频发的态势

法治周末记者 蒲晓磊

       2月6日,广州市纪委发布消息称,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林峰与公司副总经理胡梓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同一天,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潘胜燊(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值得注意的是,名列广东省装备制造业50户骨干企业名单的广日集团人事地震早有征兆。今年1月初,潘胜燊被省纪委通报涉嫌违纪立案调查,次月便已移送检方进入司法程序,效率之高备受关注。
       由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法治周末报社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测室联合发布的《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以下简称《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所列的415起案件中,广日集团所属的制造业在企业家犯罪所涉行业中名列第二,多达62起,这一数据仅次于腐败重灾区金融行业的76起。
       在这415起案件中,有76起金融行业企业家犯罪案件。

       金融行业成为犯罪重灾区

       1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行长毛晓峰被纪检部门带走协助调查,公司进入紧急状态,民生银行人事地震级别再度升级。早在今年1月初,民生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包括一位处长级别在内的几位员工被相关部门带走,协助配合调查。
       《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在对2014年度的415起企业家犯罪案例统计后发现,金融行业所涉案例最多,有76起,占比18.31%。其中主要集中在货币金融服务中的银行、财务公司、典当、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中的证券、基金等;保险业以及其他金融业如信托行业、P2P互联网融资平台等。
       金融行业所涉主要罪名分布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9例,受贿12例,内幕交易罪5例,贪污8例,合同诈骗罪7例,职务侵占6例,诈骗罪5例,集资诈骗5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4例,挪用公款4例,挪用资金4例,非法提供贷款罪3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3例,挪用公款3例,集资诈骗3例,滥用职权2例。该统计基本上能够与2014年度金融行业企业家犯罪形势相切合。
       其中,银行业企业家多发贪污、受贿、非法提供贷款、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滥用职权等罪名。在证券、基金等资本市场服务业中,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较为多发。
       值得注意的是,P2P互联网金融业在勃兴的同时,还存在风控体系严重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备等短板,导致部分企业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时,出现投资人提现难、企业家跑路潮的现象,受害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传统金融系统,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当前呈现出发案总量不断上升、恶性复杂案件、涉众性犯罪比重增幅较大等特点。
       根据网贷之家发布的《中国P2P网贷行业2014年度运营简报》显示,2014年出现问题的P2P平台达到275家,平均每6家平台就有1家发生“故障”,平台爆发问题的时间集中在10月至12月,尤其是12月问题平台达92家,占了全部问题平台数量的三分之一。
       针对金融业的发展情况,《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预测,在未来3年至5年的时间里,金融领域企业家犯罪仍将出现高发、频发的态势。
       “一方面,企业在经济转型中因为银行抽离资金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融资压力,同时,直接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行为界限不够明晰,对此若不予规范、调整,企业家在融资环节将会出现大量的犯罪案件。另一方面,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行业中的灰色地带将面临被清理的风险,引发金融领域的企业家犯罪。”《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如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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