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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大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422  更新时间:2015/2/11 10:05:40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柳州正菱集团廖荣纳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

       案情摘要:2014年6月13日,广西柳州市官方晚间发布消息称: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控股人廖荣纳夫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逃至国外藏匿。此前的5月,正菱集团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正菱集团曾是广西“百强企业”之一,业务涉及汽车及零部件、建材、物流、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廖荣纳2009年登上胡润百富榜,为柳州唯一入围百富榜的民营企业家。后当地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通报。随后,多家媒体对该事件进行采访报道,称“正菱案”为“广西最大的非法集资案”,其非法吸储金额或超百亿元人民币。正菱集团被当地警方立案调查后,廖荣纳及其子女均集体失联,旗下的大型工地均处于停工状态。
       入选理由:作为正菱集团的灵魂人物,公司董事长廖荣纳从养猪、跑运输开始,一手将正菱集团打造成为资产超百亿的集团公司,他本人也于2009年被“胡润榜”列为柳州首富。在企业经营中,战线被拉得过长,企业扩张太快,银行抽贷导致资金链断裂,上述几个因素合力把这家企业推到了最危险的边缘。此案有别于设立空壳公司集资诈骗,而是公司在经营中激进式发展,在大幅扩张过程中银行抽贷造成资金链严重断裂,并进而引发融资问题。当前,房地产市场风声鹤唳、库存高企,类似正菱集团开发的商业综合体类项目也已过剩。正菱集团的故事,不仅仅是个案,在“民间借贷”泛滥的当下更具普遍意义。房地产暴利时代的结束,使得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融资困难,房地产企业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跑路的案件还将可能继续发生。

       马乐“老鼠仓”案——原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案情摘要:出生于1982年的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期间,操控三个股票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10.5亿余元,非法获利1883万元。由于交易金额巨大,马乐被称为目前国内公开审判的最大“硕鼠”。
       2014年1月2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就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案向深圳中院提起公诉。3月24日,深圳中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4月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提出抗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10月20日,广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认为终审裁定确有错误,于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12月8日,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该案,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入选理由:马乐利用所掌控的未公开信息,操控“老鼠仓”非法牟利,是隐秘的证券业硕鼠。证券从业人员虽有严格的内控机制,但公司的内控疏忽,是造成证券业“老鼠仓”的重要原因。基金经理,往往掌握着特别巨额的资金,在利用这些资金交易时,很难保持清醒的头脑。
       在金融领域,不断产生的“老鼠仓”案件,拷问金融领域企业的监管成效。作为金融企业家,要时刻遵守金融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而作为金融企业,从微观上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在现行法律以及规章制度框架内运行,是防控此类犯罪最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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