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创新”业务性质存疑,中信建投因…
·小米再陷“质量门”:被指没掌握核…
·长安汽车因排放超标被罚,过半网友…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银行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索赔”案引争议
·超豪华汽车在华结束高增长
·卡罗拉、雷凌数千辆车被指“隐性召…
·乐视资金链隐忧
点击TOP(10)  
·“创新”业务性质存疑,中信建投因…
·小米再陷“质量门”:被指没掌握核…
·长安汽车因排放超标被罚,过半网友…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银行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索赔”案引争议
·超豪华汽车在华结束高增长
·卡罗拉、雷凌数千辆车被指“隐性召…
·乐视资金链隐忧
·“1元云购”疑踩中非法博彩红线
·辽宁清原:政府违约被判败诉,却又…
图片文章  

小米再陷“质量门”…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

“1元云购”疑踩中非…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周末 >> 正文
信用卡积分套利江湖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中国法宣网作者:蒋起东、… 点击数:11171 更新时间:2015/2/1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信用卡积分套利江湖〗的最新评论:


        信用卡积分套利已经成为一条产业链:持卡人在能够套取积分的低费率POS机上刷信用卡,还款,卡内钱没有太大变化,唯一需要花费的是一些少量的手续费,但刷卡所得的积分却留下来了。这一积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倒卖或者兑换成购物卡,进而变现
           直接套现是违法行为,于是套利者打着政策和制度的擦边球,钻了监管的漏洞

    法治周末实习生 蒋起东
    法治周末记者 张舒

           从“卡奴”到千万富翁,33岁的蔡华(化名)凭借信用卡发家的历史已有十多年。
           近日,这位腰缠万贯的蔡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原因是他与几十位亲友的某银行信用卡里出现莫名欠款,从数十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自2014年11月底,蔡华便开始带领亲友进京上访,不断去央行、银监会和某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反映情况。
           然而,得到的回复却是被该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负责人告知,亲友们的信用卡涉嫌“虚假交易”,银行在监控到这些积分兑换异常的信用卡后,对其进行了资金倒扣。
           而这件事情的发生,和蔡华的致富手段脱不开关系。
           蔡华曾向媒体介绍道,2012年,某银行和某超市联名推出一款信用卡,该信用卡的积分,可在该超市当作现金使用或兑换成超市购物卡:每20万积分可兑换1927.5元的购物卡。
           嗅到商机的蔡华从亲友处租借到数十张该款信用卡,通过替人刷卡购物来套取积分的方式兑换沃尔玛购物卡,再将购物卡打折出售。
           通过这种刷信用卡套利而后变现的方式,蔡先生只需付出少量信用卡租金和人力佣金便可从中牟取暴利。
           据上述银行调查发现,2013年以来,在蔡华的数十张信用卡里,每张卡最少兑换一两千万积分,最多竟兑换8000余万积分,以此兑换的超市购物卡价值高达数百万元。
           我爱卡增值业务部总监董峥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信用卡积分套利已经成为一条产业链,像蔡华这样套取积分兑换购物卡的方式只是众多套利方式中的一种,还有很多人在从事着倒卖积分兑换航空里程等套利活动。
           “套利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最后把套来的利变现才是持卡人做这件事情的意义所在。直接套现是违法行为,于是套利者打着政策和制度的擦边球,钻了监管的漏洞。”董峥说。

           信用卡积分套利处在“灰色地带”

           其实,刷信用卡套利的敛财方式早已屡见不鲜,蔡华并不是第一个。
           此前曾有业内人士估算,全国信用卡专业玩家有上万人,而涉及的从业人员也在10万人左右。其中不少人,都是通过和蔡华相同或类似的方式牟利的。
           董峥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了这一敛财过程:持卡人在能够套取积分的低费率POS机上刷信用卡,还款,卡内钱没有太大变化,唯一需要花费的是一些少量的手续费,但刷卡所得的积分却留下来了。这一积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倒卖或者兑换成购物卡,进而变现。“如果这一过程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交易行为,就是虚假交易。
           而蔡华所持的数十张信用卡被倒扣资金,也正因银行怀疑这些信用卡的高额积分是通过空刷POS机套取而来,涉嫌虚假交易。
           由于无法出示银行要求的每笔替人购物的发票,蔡华也最终承认信用卡中的一部分积分是通过POS机“刷”来的。
           据蔡华介绍,他申请的几十台POS机,有来自各银行的,也有来自第三方代理公司的。这些POS机连着蔡华的银行账户。他在这些机器上刷信用卡,钱就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里,而后再通过网银还款到信用卡,再继续刷卡,以此循环。此过程并未有真实交易发生。
           200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则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也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对于利用信用卡套现的行为,按照现在的司法解释,持有POS机并提供套现的商户应该是非法经营。数额大的,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
           但是对于像蔡华这样刷信用卡套利变现的行为,刘少军表示在这一方面法律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这样做应该是违约的,因为信用卡的约定是要持卡人消费,如果持卡人没有消费而是空刷信用卡,这种行为应该是一种违约的行为。他的行为,可以说是违反诚信,但是很难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刘少军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杨东也认同了这一观点,“这种行为具体犯了什么法,很难去鉴定,银行在制度设计时存在漏洞,从而被信用卡套利者钻了空子。”
           对此,某银行业内人士称,对于套现或套取积分,每家银行都有一套严密的预警系统,还会有专人监控。一旦有信用卡出现异常现象,系统会自动报警,然后由人工重点盯防。如果被银行认定为积分兑换异常,这些积分则会被冻结或清零。
           “我一年玩银行10个月,也要被银行玩两个月。”蔡华也承认道,“最怕的就是积分被清零。”他说,“2013年我积累的数千万航空里程被清零,一次损失就达数百万元。”

    [1] [2]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