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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种蓝叫“约谈蓝”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中国法宣网作者:陈霄 点击数:11575 更新时间:2016/1/13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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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有没有一种蓝叫“约谈蓝”〗的最新评论:

      “钦差”的来头

      中央环保督察的设计,也是深改组上述会议作出的部署。

      此次进驻河北的中央环保督察组,组长是环保部原副部长周建,副组长为现任环保部副部长翟青,组内成员还包括来自中纪委、中组部、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人员等。

      “层级有多高,看下组员就知道了。”常纪文解读说,虽然去的人级别不高,但代表的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威力很大。由于中办国办都派了人,地方上自然要对应党委和政府,因此省委书记和省长都必须出面。

      与以往督查组不同,中央环保督察组并不处理具体个案,而是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

      “简单来说,一是看党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针落实得怎么样,包括地方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得怎么样;二是地方有什么困难,听取一下。”常纪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翟青此前介绍中央环保督察组时提到,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并下沉到3个至5个地级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过去,环保约谈并没有地方党委的身影,被约谈的往往都是行政首长。

      2015年7月通过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了环保“党政同责”的要求。

      “环境保护搞得好不好,地方党委起很大作用。”常纪文此前就呼吁过环保领域党政同责,在当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体制下,很多决策都是党委和政府共同作出的,但过去没有对此予以明确,党委的环保责任实际被虚化了。

      除了督察组的层级和权威性外,督察结果的应用也会对地方形成震慑力。

      据翟青介绍,在督察结束以后,重大问题会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这些结果将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确实会起到震慑作用,这是光由环保部门一家约谈、督查都无法到达的高度。”王灿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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