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安徽讯(通讯员 陶成)仗着喝了酒,借机耍酒疯,在一些地方大有人在。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这样的案件,一名90后酒后打医生,砸门窗,并对前来处理的民警动了手,最终赔偿12万元不说,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教训相当深刻。
2014年11月7日下午4时许,1993年出生赵林酒后到镇卫生院看病,舌头喝大的他与医生交谈几句后,认为对方故意听不懂自己说的话,借酒劲辱骂对方,进而实施殴打,后来持砖块追逐,致医生头部、左胸、左手等处受伤,并损毁了医院玻璃等财物。造成现场数十人围观,严重扰乱了乡镇医院正常秩序。
镇派出所2位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驾驶警车到达现场处置,赵林却并不收敛,先对一名民警拳打脚踢,再用拳头将另一民警鼻部等处打伤。经鉴定,民警鼻部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医生的损伤构成轻微伤。后经调解,赵林及家人一次性赔偿2名受害人共计12万元,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林在公共场所持械无故殴打辱骂他人,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鉴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遂综合量刑,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