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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万州国防医院疯狂套取医保资金 :2016/1/3 15:38:16


【游客】
Replica Patek
最近一年万州国防医院(万州白岩书院路72号)招聘无证江湖游医,到万州区各菜市场以义诊为幌子,欺骗老年人到医院住院,医院做假检查,输液换药,小病大治,过度治疗,住院病人住院包吃住,只收两三百元钱,套取国家医保资金。社会危害之大,望领导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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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位残疾人血和泪的控拆 :2011/8/5 23:09:19


【游客】
白录平

一位残疾人血和泪的控拆  

      

我叫白录平,男,44岁,系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人,住县城南河村。  

    本人原系徽县烟草公司家属院门卫兼供暖工。2005年2月23日早上7时,我将锅炉起运后,准备开大门,刚将钥匙插入锁孔,就突然被大门撞倒在2m外的水泥地上(大门被门外的一辆白色面包车撞开),致使我的头部受伤,满脸是血并暂时休克(头部被大门撞击和倒地后与地面撞击)。后来据家属讲,他们一面叫人停炉,一面将我抬上三轮车送医院救治,并将肇事车辆移至离现场l00多米外的地方停放(南河大场)。司机乘机对我家属讲此事最好是私了,单位领导不知道,如单位问起,说是给亲戚说媒时损坏(事实是司机公车私用,又酒后驾车)。   

事故发生后,我的家属找到车辆单位 (地税局)反映,没有人管,又到交警队报案,但交警队接案后不到现场调查,在我住院一月多(3月30日)后才来医院补作记录。之后就在我伤势还未痊愈的情况下,交警队和肇事者合谋将我赶出医院。我要求交警队协调处理,而交警队事故处理科长张万君要我去北京抱胡锦涛主席的腿,让总书记处理(4月28日)。我的家属又找到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长张罗成对我家属说:狗咬了寻主人,你去找地税局……不但如此,肇事者和法院民庭庭长汪安仁串通一气,狼狈为奸,相互勾结;并给我送来了无文无号的传票(私设公堂),加上我的伤情没有康复,根本无法出庭,致使我列举的依据被隐瞒(见裁决书)。如今已是残疾的我(打井致残三等三级)和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而我做为家庭主要人员,又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正常维持家庭生计,加上夫妻双双失业,受伤的腿不时地发炎,孩子也是残疾人(二等二级),现又遭到这起人为加在我头上的灾难 (头痛、头晕、恶心、气短等),这叫我以后生活怎么办?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为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我被迫走上了上访路。三年来,我跑遍了省、市、县和北京的相关部门,花去了近4万多元,仅在陇南,我就去了7次,他们永无止境地把我的问题从徽县推向陇南,又从陇南踢到徽县(徽县到陇南单程就200公里)。这次徽县政法委书记张顺生再次将我的问题推向陇南和省上……  

    在陇南、在徽县,冤案、黑案、惊天大案都被他们包庇和隐瞒,他们对上访揭黑群众从恐吓、威胁、辱骂到拘留劳教。他们辱骂上访妇女是婊子,辱骂七十多岁的上访老人是老怂,狗日的,他们甚至对上访老人、妇女和残疾人进行野蛮的体罚.特别是在2008年7月市政法委副书记张俊兰一行(公,检,法)来到徽县,动用公检法对我进行限时,胁迫及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进行摧残并逼迫在他暗箱操作的黑资料上签字,达到掩盖迷障的目的。而拒绝签字则对其拘留。如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成为他们掩盖自身腐败和打击报复受害人的工具。。。在这里,地方势力公开挑战中央权威,党纪国法在这里变得黯淡无光;在这里,揭黑群众的人身权利没有任何保障,揭黑群众被肆意侮辱和宰割;在这里,人为制造的冤案数不胜数,难以昭雪;在这里,被害群众反腐无门,伸冤无路;在这里,上访人的正当权利可以随便被剥夺,试问法律为什么保护不了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什么却保护有权有钱人的利益?为什么有人敢于执法犯法?所以我不得不继续进京上访,向党中央控诉,希望党中央能为我做主,还受害人的一个公道!  

   

                                                    

                                                       残疾受害人:白录平  

                                                         二OO八年七月  

   

                                                   联系电话:09397621721  

                                                             1390939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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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茂县尔玛乡村酒店欠残疾人的菜钱不给 :2011/8/25 13:49:36


【游客】
scwckx
  在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坪头的茂县尔玛乡村酒店竟然欠残疾人的菜钱赖着不给。此残疾人一家人都没有工作,还带着个孩子,他们没有依靠国家、社会,而是起早贪黑、日晒雨淋、省吃俭用,经过五年多,好不容易积攒了4万多元钱,以为可以供孩子明年上大学用。可是……!可是……!于20112月开始为茂县尔玛乡村酒店供菜以来,不仅没赚到一分钱,还用光了所有积蓄,现在连生活都很困难了。茂县尔玛乡村酒店欠钱后,就叫原来的采购员玩“失踪”,并且无耻地说要钱就找原来的采购员要,真无耻!!!真无赖!!!茂县坪头那么美的地方却有这样的“榜样”!真是玷污!请求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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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甘肃陇南究竟谁在包屁这起惨绝人寰的矿难 :2011/8/5 23:07:30


【游客】
魏志忠

甘肃陇南究竟谁在包屁这起惨绝人寰的矿难  

   

 公元1998年至2002年,甘肃省徽县嘉陵镇通天坪林区曾经发生了多起惨绝人寰的“矿难”,数十名贫困的民工被用枪打死,被剧毒氰化钠毒死、被炸药炸死,由于时任县委书记邓生来(现任陇南市高官)、县长赵卫(现任陇南市高官)、公安局局长黑俊林、政委马育成等人的包庇纵容和直接参与,所以这起人间惨剧被隐瞒至今。  

这起惨剧是怎样发生的,看一看 2007811日 陇南官方报纸《陇南日报》上的一段内容,我们就会明白:“1998年初,有关地质勘查部门在通天坪区域找到了金矿,消息不胫而走,短短几个月,省内的数百名淘金者纷纷来到通天坪,与当地一些势力相互勾结,肆意放炮,取样、采点,伐树打棚,圈占矿点,随之进行开采、氰化、加工,仅在不到1平方公里的五指窑地段,非法采金矿洞就多达一百多个,在这些矿点的周围,有上千座用木料、彩条布搭建的工棚,数百个用来堆浸矿石的堆浸池和几千台机械设备,参加采矿的民工在高潮时达到2000多人,崎岖的山间小道每天往返运送物资的骡马多达三四百匹,出入矿区的车辆有几十台。昔日偏僻宁静的通天坪林区,聚然间变成了车水马龙的无序矿场,座座青山满目疮痍,废石废渣堆积如山,国家珍贵的矿产资源被严重盗掠,大量流失。猖獗的非法采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让人触目惊心,成千上万棵大小树木被砍伐, 一米 多高的树桩随处可见,大批的草木植被被整片揭光,裸露出褐色的山岩,堆浸处理黄金的氰化池一个接着一个,原本清澈见底的溪水被氰化钠污染得混浊发黄,散发出刺鼻得臭味。据林业部门统计,被毁植被面积达900多亩,毁林砍伐木材达 2700立方米 ,造成大面积泥石流和山体滑坡,一时间通天坪矿区的乱采滥挖成为全县人民关注得热点问题……”。《陇南日报》上的这篇文章,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矿区的混乱场面,大家可以想一想,没有一些领导的包庇、纵容和直接参与,如此大规模乱挖滥采的活动,能持续数年之久吗?  

在那段岁月,gcd领导下的徽县,沦为了黑社会的后花园,民工的生命还不如草芥,由于金矿的品位极高,一个极其简易的矿洞每月的纯利润就有一两千万,所以各矿点之间为了抢地盘,多开采,全都使用武力,整个矿区拥有现代化的手枪、冲锋枪、猎枪多达上百条,先后被打死、毒死、砸死的民工多达数十人。尸体有的被运出,有的被就地掩埋,有的被焚尸灭迹,整个通天坪矿区变成了人间地狱,民工的坟场。那些非法开采的矿主及其后台老板的巨额财富,全都建立在了民工的累累白骨之上,邓生来、赵卫等人也踩在民工的尸体上得到了高升,马育成等人更是毫发未伤。  

由于遇难者都是弱势群体,面对市、县的层层包庇,他们的家属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揭开黑幕,不知这起人间惨剧还要被隐瞒多久?  

                                                                        

                                            矿难受害者家属:魏志忠 张菊兰  

                                                 20115  

电话:09397593694  15103963840  

   

http://www.1440197310.qq.com 1440197310 1440197310@qq.com 回复这条留言  回复这条留言
主题::天津法官违法记! :2011/7/7 20:58:14


用户
天津1962

我有例次的判决书、裁定书、两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例次庭审笔录被告对违法事实的认可、就失业证、劳动局和保障中心对合同到期、日期的结论、高院对被告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认定、考勤的出勤表上面有50人的出勤记录、有最少10条法律法规的依据,被告与各级法院沒有一条一款法律法规可以证明《申请》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只是法院强判罢了,天津检察院二分院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和法律依据就不予立案、不予监管,我给天津高院发过10封举报信,630日高院给我的回复是把举报信交给了被举报人(二中院)高院这是把我往火坑里推。  

我叫刘春玲天津市东丽区人我所爆料的是天津法 官以权 抗法的经过:

天津市东丽仲裁、东丽法院、二中院违法判决金请求法院不支持,可是法律有规与裁决、天津高 院间接支持违法判决、天津检 察院二分院明知违法判不予监管、东丽区张 贵庄 街、居 会保护被告的违法行为,东丽政 委采取不闻不问、置之不理的态度至使我与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在长达三年之久没有得到公正的解决。

以下是我所要公佈问题的详细过程:

我于200546日与东丽区平安劳动服务公司(私营公益性质公司,公司于610日注册存在无照经营2个月的事实)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当时公司并没有给我们合同的副本,合同约定了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加班工资、拖欠工资的补偿标准和赔偿标准等等。可是在合同期的三年里我们公司所有员工(不包括公司管理人员)只是在每年的春节期间休息三天,其余没有休息过一天,还有在2005年工作期间我们是两班倒,每天工作长达12个小时。这期间我们多次向公司和主管单位(张贵 庄街居委会、张贵 庄派出所)要求给我们公休日可是一直没有得到答复。要求加班费公司只是说向上级申请可是三年来一直没有下文。到200842号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公司以奥运安保为由强行让我们26位女工下岗,典型的性别歧势,(其中包括我们144050人员)在我们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公司又与我们14位政策性女工,签订了自200841日至20081231日的第二份合同,与我们签订合同的前提是我们必须签订一份内容由公司提供的《申请》(我申请将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天津市平安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我本人的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就失业证、优惠证由公司保管,一切按公司规定和政策要求执行,不享受其他待遇。)签字、日期是2008418日、然后只给14位下岗女工上养老保险没有工资,从20085月起我们14位女工,去东丽劳动监察、市再就业保障中心反映,我们加班费、工资差额等问题均没有得到答复,到20086月中旬。另外13位女工迫于各种压力均退出了反映问题的行列。

我在万分无奈的情况下去东丽仲裁委(630日),去申请仲裁,东丽仲裁在没有作深入了解和没有查阅相关法律的情况下于200881日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请求。[劳仲案字(2008)第306号]仲裁裁决书中没有给出任何相关的法律依据,仲裁员是“张宁玉”

   

于是我于2008821日到东丽法院起诉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东丽法院于2008922日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被告对我们出具的考勤表、两份合同均表示认可,对于加班的事实认可,并承认没有支付加班费及工资差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被告说:“是政 府让他们这么干的,没有加班费。”可是合同里有约定(请问是哪一级政 府)。东丽法院于200919日[(2008)丽民初字第3876号民事判决书]以《申请》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判定我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可是没有给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如果真像公司和法院所主观推断的那样我们何必要转一个很大的圈子来解除劳动关系,直接要求在《申请》里面写明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行了、何必要雾里看花写的不明不白,这样看来当初公司强迫14位政策性下岗女工签订这份《申请》完全是一个早有预 谋的圈 套妄想免除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及为以后出现的诉讼案提前做出的准备(这是我通过这次劳动争议案恶补了法律知识所意识到的) 。东丽法院判案法官、审判长:张玉有、审判员:孙兆敏、毕东明、书记员:姜秀媛。

   

   

万般无奈之下于200924日去天津市二中院上诉。二中院于200939日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对我所举证的事实均表示认可,对于公益性公司不应该给加班费的问题他们又没有证据。在庭审中被告的表现就是无理取闹、无中生有。二中院于2009415日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 [(2009)二中民一终字第545号]民事裁定书,发回东丽法院重审。审理法官:审判长:张德明、审判员:李静、马家树、书记员:解童。(庭审期间审判长张德明告诉我们赔偿定必须给赔偿金,强行让我们撤销赔偿请求。)

于是我于2009428日又回到东丽法院,东丽法院于2009615日重新开庭审理此案,主审法官询问我们所有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并做书面存档,可是被告一直在说:《申请》是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据,可是他们又无法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是主观推断,就在原告诉求的事实清楚被告表示认可、诉讼请求法律法规依据充实的情况下,东丽法院于200983日[(2009)丽民重字第19号]作出判决如下:认定原告的《申请》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可是又没有给出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审判长:王泽民、审判员:崔富玺、任福顺、书记员:王静。

我于2009817日第二次上诉于二中院,二中院于2009914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此次审理的主审法官与24日第一次上诉的主审法官为同一人都是“张德明”法官。在庭审中被告除了认可前三次审理的事实外,还承认了《申请》是当时14位政策性女工同时签订的、另外被告还承认了其余13位女工至今还在与公司签合同上保险、只是我们把他们起诉了就没有给我上保险这是明显的打击报复(因为我们是公益性托 管公司,他们没有权利解雇我)。二中院于20091125日[(2009)二中民一终字第1875号]做出了:“因理由不足、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另二中院还给出了,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正确、本院予以认定,二中院审理我第一次上诉案的结论《民事诉讼法》第15313项: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

二中院审理我第二次上诉案的结论《民事诉讼法》第15311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正确,本院予以认定。审判长:张德明、审判员:李静、赵国峰、书记员:解童。

我两次上诉所出具的证据基本相同而且还有新补充的证据(20084月至9月的社保缴费单据);以证明我于20089月以前是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被告出具了2008314日张贵 庄街的党 委会记录,当时在庭审中我认为会议记录并不能说明什么,会议记录也只能是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之下所作出的决定,并不能违反国 家法律也不允许他们这样干,就是东丽区政 府也只能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做出一些于国于民有利的决定。

现在问题是东丽仲裁、东丽法院两次判决,二中院一次判决均是以《申请》超过诉讼时效驳回我的请求,尤其是二中院两次的审理反差之大尤为明显,在我经历了四次裁决判决中均没有给出《申请》是依据哪一部法律、哪一条那一款法律说我是超过诉讼时效?

20101021日我向天津市高 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再审的审请书,天津高 院于2011119日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又一次全部承认了他们的违法事实,天津高 院于2011328日下达了[(2011)津高民申字第0020号]民亊裁定书,认定“平安公司未向刘春玲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可是《劳动合同法》里明确规定必须出具证明,高院于《劳动合同法》于不顾,驳回了我的申请再审。审判长:谢力澎、审判员:王会君、扬宇、书记员:张莹。

201146日我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递交了申请民事抗诉申请书及全部证据、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被告例次庭审中对违法行为任可的证据,二分院于2011411日把我的抗诉申请及全部材料交由东丽区人民检 察院办理,55日东检的李检向我们仔细的了解全部诉讼经过,510日李检通过电话告诉我他以向二分院见意提起抗诉,可是二分院于201168日下达了[津检二院民行不立(201159号]民事行政检察不立案决定书,“我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符合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任何经办检察官的姓名。至此我在天津的司法程序己经全部走完,得出的结果是法院以权 法、检 院不予监 管。

东丽法院与二中院来来回回审理了两遍也没有找出他们想要的法律条款,尤其是被告对他们的违法行为多次表示认可的情况下(无故拖欠平时及节假日的加班费、工资低于天津市最低标准)我们尊敬的法 官不惜以违 法判决来使被告的违 法违规行为合法化,这就是他们手里所掌握的公共权 力的威力!!!这样的结果是我们所始料不及的也是所有正义的人民所始料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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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北邱县一村主任违规卖地为何还被提拔到乡镇 :2011/6/22 10:53:59


【游客】
关注民生
  近日,本网记者接河北邱县邱城镇前尹庄村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及村民反映,声称该村村主任尹风申任职期间私自将本村学校卖掉、百姓农电网改造补贴款不知去向,一些买卖耕地的款项也不清楚。
                 
村主任将本村学校7间教室和空地卖掉
  前尹庄村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及村民告诉记者,1997年为响应国家普九教育号召,该村600多人,每人集资90元,共集资5万多元建起了占地6亩,共计12间宽敝亮堂的新型学校。2004年在没有召开任何会议的情况下,村主任尹风申私自将7间教室和空地卖掉,因为教室空间不足,老师的办公室也作为了教室,目前只剩余5间教室,连学生们活动的场所在内还不到0.8亩地。记者在现场看到,两间教室被拆变为废墟,5间变为民房,学校操场被人耕种。

          卖学校后所剩余的5间教室           两间教室卖后拆除变成废墟

       5间教室被卖后变成民房                 学校操场被卖后变成耕地

  百姓农电网改造补贴款没有了去向
  前尹庄村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及村民告诉记者,1999年农村电网改造时,本村600多人,每人集资30元进行了农网改造。但是在2000年10月2日,邱城镇供电所将1.3万元农电网改造补贴款返还给了村里,记者在邱城镇供电所给村民出具的证明信:“1999年上半年,前尹庄村农网改造时,交到所变压器增容费1.3万元,根据上级农网改造政策,县电力局返还变压器增容费!”然而,时隔10余年,村主任尹风申至今分文没有给群众发放。

                    

邱城镇供电所出具尹风申收到农网款的单据

    大量买卖耕地后款项用于何处一直是个谜
  前尹庄村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及村民告诉记者,尹风申是2000年上任该村村主任的。上任不久就开始卖耕地,将本村大量耕地私自以3500元至40000万元不等的价格,划分0.5亩到3.7亩不等的宅基地块,卖给外村和本村亲朋好友和关系户,款项下落不明。记者在村民、党员代表手里看到尹风申为买宅基地户主开具的部分收款单据。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卖出的耕地有的耕种;有的盖房和开厂子;有的变为废品收购站。但具体卖地之后的款项在村民心中一直是一个未被解开的谜团。
 

               

                 尹风申为卖地户主开具的收款证明

尹风申卖的耕地变成了废品收购站   尹风申卖的耕地变成了工厂

                       被卖的耕地

    综上所述,从2003年开始,该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群众将这些情况反映到镇、县、市、省及中央有关部门,上级有关领导责令当地县、镇有关部门处理,但至今未果。自始至终,该问题不但没有处理,而在镇某些领导的袒护下,还把尹风申提升到镇里工作,现更名为李连生。
  记者所听到、看到的这些问题后,也是疑虑重重。为什么这样的村干部能到镇里上班?!这样能构建好和谐社会吗?!希望这些问题能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法制权益网   记者:张建林 尹付贵 刘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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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丈夫故意杀妻案 法院儿戏判离婚民女冤情无处 :2011/6/22 10:49:29


【游客】
关注民生
丈夫故意杀妻案 法院儿戏判离婚
                          六年案情无处伸 何日云散见青天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本质要求,还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本质体现,更是普通老百姓的内心呼唤。按理,公平正义,应该是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扰和影响就能实现,必须是法律、制度、规范正常执行的一种内在表现。但是,令人痛心的是,很多情况下,公平正义要在“权、利”的影响下才得以实现。
  尹亚维,是邯郸市邱县前尹庄村的一位民女,经人介绍和本县古城营乡南营村姜志健于2005年1月举行了结婚典礼。婚后才知道丈夫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并有外遇,而且还生一男孩带回家让她照管,婚后尹亚维也生下一男孩,一起照顾俩个孩子真是心苦人累,丈夫还时常对她进行打骂,尹亚维是整日以泪洗面过着忐忑不安的日子。

  2005年农历12月26日,她的丈夫深夜打麻将回家后,尹亚维好意说给他做饭吃,丈夫二话不说便拿起铁棍朝她猛打起来,打的妻子尹亚维遍体鳞伤,两腿不能行走,后把尹亚维强行拉扔到她不知地名的荒郊野外,三更半夜惊慌的尹亚维心头涌上了轻生的念想。突然想不能就这样死去,否则,丈夫故意杀人案将沉默于世。于是便用力挣扎着爬到了公路旁,在凌晨5点左右伤痕累累的尹亚维拦截了一辆通往北京的客车,到京后沿街乞讨,露宿街头近一年的时间。在2006年12月份的一天,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派出所民警发现后送往昌平区红十字会北郊医院。由于精神和肉体及心灵上的打击和摧残,连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都难以说清。在京苦熬了三年,三年中有家不能回,倍加思亲人,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在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下,尹亚维回复了记忆,向医院说明了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在2008年12月26日,该医院通过尹亚维老家的公安机关通知了她的父母,她的父母得知后倍感交加,连夜赶到京城,父母送锦旗对该院的全体领导和医护人员表示了感谢,同时也感谢党和政府给予她们的帮助使家人团聚,一家人欢庆度过了2009年的新春佳节。春节过后,父母告诉尹亚维,丈夫以她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为由,早在2006年已向邱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在(2006)邱民初字的第452号民事判决书中驳回了他的诉讼申请。然而,在2009年3月24日左右尹亚维的父母得知法院竟在(2008)邱民初第63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自己的女儿已和她的丈夫离婚,并判儿子由她丈夫抚养。神圣而无法侵犯的法律竟是如此荒唐的不公,邱县人民法院不调查事实的真相,竟以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感情破裂为由,判决姜志建与尹亚维离婚。而事前邱县人民法院既没有通知尹亚维的父母,又没有任何的合法手续,邱县人民法院就私自给姜志建出了离婚判决书。从2008年6月邱县人民法院私下给姜志建出判决书至到2009年3月份,在长达九个月的时间里法院并没有通知过尹亚维的父母一声。事已至此,尹亚维一家人不得不拿起法律的武器再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自己蒙受的伤害。于2009年4月15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依法撤销邱县人民法院(2008)邱民初字第63号的民事离婚判决书,依法请求尹亚维的亲生儿子姜银龙的抚养权归她所有,并依法追究姜志建故意伤害人命的刑事责任和依法赔偿尹亚维受害的精神损失等费用。然而,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情超越了受理的时间为由,不予受理。
  自2005年案发至今已六年有余,人命关天的案情,邱县人民法院竟然以离婚案草率结案。而现在无处收受审理,天理何在?!公平正义何在?!世上设立公、检、法司的机关又有何用?!尹亚维一家人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老百姓的命难道说就不是人命了吗?!

                  历朝清官私访世,严惩贪恶污吏官,
                  铲除横行霸道势,江山太平万民颂。
                  当今社会建和谐,怨声载道无处伸,
                  官员依带乌纱帽,不见清官何处有。!!!

            口述: 河北邯郸市邱县前尹庄村 尹福祥 尹亚维
                             尹福祥电话:15103304602  
                   
            整理:新闻工作者 刘振国   18611631565   
                                                           1873096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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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陕西旬阳县一民警妻子被县委书记霸占 :2010/3/3 7:38:47


【游客】
詹展

   我是陕西安康旬阳县公安局的一名民警我真实名字叫詹展。

  我的悲剧是从自己娶了一个漂亮的妻子开始的,我的妻子叫牛玲,本是城关幼儿园的一名普通幼师老师,但自从我们的局长何甫强和时任县委书记的马赟书记看上我妻子后,我就没有做男人的骨气了,他们霸占了我的妻子,更可气的是他们把我支在偏远山区,是我长期不在家,他们轮流到我家苟活,我2005年9月21日晚当场逮住后,局长为了堵我的嘴把我从一名普通民警提拔为小河交警中队的队长,马赟书记事情败露后,把我妻子从普通幼师岗位提拔到县招商局当副局长.

  极大的满足了我们的虚荣心,但同事的鄙夷和群众的议论使我感到做一名男人的悲哀,我要求和妻子离婚,招致局长何甫强和马赟的威胁,妻子也找了一帮社会流氓把我打了一顿,说是让我老实,这几年我招致的羞辱太多,真想一死了之,但看到腐败的官员不但得不到惩处反而上升,何甫强被提拔到市局当副局长,马赟被提到市上做秘书长,何甫强是典型的卖官人,在他做旬阳公安局长时卖付职2万以下,正职如教导员则是5万以下,一把手则是10万以下,还公开卖案件,就连杀人犯都敢交钱取保.腐败在旬阳是出了名的,两人好色也是出了名的,极尽权术玩弄女下属.只要组织重视查处我死也愿意.

回复主题:Re: 陕西旬阳县一民警妻子被县委书记霸占 回复人:我

人间悲剧,一党独大的危害,官官相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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