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广西四律师陷落 伪证案刑辩律师成最
·广西一起刑案4名辩护律师被指妨害作
·北海欢庆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海内
·百色掀岁末交通秩序整治高潮
·广西柳州洪水围城 近千官兵奋力抢险
·副局长怒扔投诉材料为哪般
·广西:“不得随意扣押小贩商品”引发
·受困传销窝私财被强扣 汉川民工状告
点击TOP(10)  
·广西四律师陷落 伪证案刑辩律师成最
·广西一起刑案4名辩护律师被指妨害作
·北海欢庆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海内
·百色掀岁末交通秩序整治高潮
·广西柳州洪水围城 近千官兵奋力抢险
·副局长怒扔投诉材料为哪般
·广西:“不得随意扣押小贩商品”引发
·受困传销窝私财被强扣 汉川民工状告
图片文章  

广西:“不得随意扣押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广西频道 >> 广西律界 >> 正文
受困传销窝私财被强扣 汉川民工状告广西工商
文章来源:长江日报 法讯网作者:佘晖 点击数:18754 更新时间:2009/7/9 文章录入:陈晨    责任编辑:陈晨  


法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 。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讯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电话:010-86753111 E-mail:chinafxw@qq.com ltp888@126.com QQ:663924333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受困传销窝私财被强扣 汉川民工状告广西工商〗的最新评论:
    汉网消息(记者佘晖)在汉工作的汉川民工刘纯华,在桂林被骗身陷传销窝,2.3万元现金被工商部门没收。昨日,刘纯华对记者说,这2.3万元系自己合法所得,作为传销受害者理应索回,在向当地法院起诉一审败诉后,他已提出上诉。

      刘纯华今年43岁,汉川回龙镇人,长期在武汉的装修公司打工
    。2006年5月17日,他被朋友袁某骗到广西桂林兴安县一个传销窝点。5月21日,传销人员骗走刘纯华身上的1万多元,又唆使他通知妻子汇钱。5月22日,刘纯华刚刚收到家里的汇款2.3万元,传销窝点就被当地工商、公安部门查获,2.3万元被工商人员从包中搜出暂扣。后虽查明刘纯华是受骗参加传销,既无下线又无销售,2.3万元却一直下落不明。

      事后刘纯华多次向工商部门追讨未果。去年12月,他向兴安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今年1月,兴安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兴安县工商局称2.3万元属非法财物,已没收并上缴国库。刘纯华一审败诉。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