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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的劳务费
为多招生学生,“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会给学校大队辅导员劳务费,承诺帮老师发论文
当地方上缴付加盟费,成为中心的一个培训基地后,他们不仅获得一个“准官方”的身份,还能获得中心的指导。
中心会指导他们,如何去掌握学生、家长,以及学生老师的心理;如何在细节上,弱化招生时的商业性,而强化其教育性。
记者得到一份“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的《小记者招生工作基本方法》,“方法”上注明其为内部材料。这份“方法”对招生成败做了细致说明。
比如,不能在家长会现场收费,以免家长有抵触心理;不能在培训基地收费,可信度不高;应该在教学场所收费。
该“方法”还会指导地方站工作人员,如何通过学校门卫、通过在校门口找学生攀谈,了解学校大队辅导员老师、校长、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教导处主任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办法”中强调,决定小记者招生工作成败的几个关键人物,一为校长,二是主管教务的副校长,三是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四是班主任。
对于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利益方面,“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还做了细分。
“方法”中说,与辅导员老师处理好关系,主要在利益上,我们给老师的是百分之十的劳务费。这样能和老师达成一种共奔利益的趋势。他们也会帮着积极做好这项工作。
在如何处理班主任的关系时,“方法”中说,要给这些老师(班主任)能看得到的好处,不能在钱的方面,如果这种好处费给的人多了,就会造成更坏的影响,只有承诺他们帮他们发表一些教学论文。或者是帮他们的学生发表一些稿子,这些都是能看得见的效益。
采访中发现,这份“办法”在现实中取得了一定效果。
安阳永安街小学的邵美君老师说,她就是听学校大队辅导员介绍,有这样的小记者培训班,才推荐学生去参加。
在黑龙江的哈尔滨,也有“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的培训基地。
哈尔滨兆麟小学的张宏伟老师说,学校方面告诉班主任,有这样的活动,不然他们也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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