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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千等万等,等李鸿忠李大人一个道歉,他今天终于给了一个说法,一个令人诧异的说法------
“我们担心她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了。”昨日上午,新快报记者在湖北团全体会议上见到了因拿走女记者录音笔而受到公众广泛关注的湖北省省长李鸿忠,李省长向记者详细地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李鸿忠的错误不是抢了录音笔,而是更严重的违反搜查。
请问李鸿忠先生知不知道,即使你怀疑女记者刘杰的身份,你没有权力(虽然你贵为省长)把录音笔拿去看看,你应该报案,让公安甄别记者的身份,有必要的话,检查记者的随身用品。除公安、检察、国家安全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无权对他人进行人身搜查,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甚至构成《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搜查罪。
我们原来只认为李鸿忠先生 高高在上,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不愿意接受公民的监督,没料到真相是一省之长李鸿忠竟是法盲!
试问李鸿忠先生,如果记者刘杰怀疑你的身份,她可以拿你的随身用品看看吗?
一个践踏法律的官员比一个傲慢无礼的官员更可怕,难道李鸿忠只欠一个道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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