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撰稿人 孙金栋
既然已经认定,政府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是反腐保廉的有力措施。那么,国家有关部门就不应该以“有阻力”为借口,再搞所谓遥遥无期的“论证”。
官员个人财产申报,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使无产者成为有产者,使被压迫者成为统治者。人民的公仆,在治理国家和社会中,应该取得合法报酬,事实上取得了不菲的个人薪酬。假如,你是一个廉洁的政府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只是把合法财产拿到阳光下晒一晒,这有何妨?假如,你是一个贪官污吏,自然害怕非法财产见阳光,自然会对个人财产申报设置重重障碍,成为这场深刻革命的阻力。
人们已经发现,为何绝大多数政府官员反对个人财产申报?为何高层部门在这场革命中行动迟缓、暧昧?关键是这场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革别人命容易,革自己的命就难了。难在作为这场革命“推力”的民众手中无权,说了不算;而作为这场革命“阻力”的官员,革自己的命,又是自己说了算。“阻力”强于“推力”,“阻力”官官相护,唯一的选择,只有中央高层下决心。
俄新网10日报道说,总统梅德韦杰夫在反腐委员会会议上表示:“以前没有这种规定。总统每年申报个人收入可以促进国家公务员执行反腐法律,特别是促使官员们申报个人收入。”他说,如果官员拒绝申报,拒绝提交要求提供的信息,那他将就会被解职。(3月11日《环球时报》)
如果,我们也象这样高层下决心,强推官员个人财产申报。由高层带头申报,至少从省部级高层带头申报,别再在阿勒泰搞什么底层官员申报“试点”。而且,要有强制性规定:拒绝申报者免职,虚假申报者查处。唯有高层“强推”,才能冲破阻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