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撰稿人 孙金栋
近年来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几乎每年都会收到400例左右的亲子鉴定申请,两成多是产前亲子鉴定。结果有七八成左右的丈夫发现,妻子怀上的小孩并非亲生。(2月27日《信息时报》)
据述,亲子鉴定的理由五花八门:有人担心出轨惹祸,有人是离婚前证明清白,还有人成了鉴定狂。
如是,妇女担心自己出轨,而去做亲子鉴定,纯属猪八戒照镜子——自找难看;如是,把亲子鉴定是否忠贞,作为离婚依据,有些人本身就有婚外恋,完全可以不予理睬。因为,亲子鉴定只是一个离婚借口,是否亲子,离婚还是“没有商量”;至于有些亲子鉴定狂,要求多次鉴定,非得100%契合才信是亲子。科学已经证明,亲子鉴定父权概率并非100%契合。即便亲生父子(女),父权概率为100%可能性基本不存在,所以国际惯例一般认定父权概率99.97%以上的契合,即支持存在亲子关系。
如果,确如广州亲子鉴定结果,有七八成妻子怀上的小孩非亲生。这种亲子鉴定就应该叫停。因为,它容易引起因为鉴定结果造成家庭破裂。非100%的准确率,那么0.03%的妇女就是冤假错案。再说,有这么高比例的非亲生怀孕,就意识着社会上有这么高比例的男子存在婚外性行为,这就需要男性青年也要从自身找找原因。不能只顾“咱家的”不被别人伤害,而不去限制自己胡乱伤害别人的合法妻子。当然,这只是从道义上说。
从根本上说,亲子鉴定应该只限制在司法范围,由司法部门选择具备条件的指定医院实施。未经许可的医院擅自作亲子鉴定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它对社会、家庭稳定带来破坏作用。而且,受其伤害的总是妇女和子女。